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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豐市人民政府關于規范摩托車和電動兩輪車秩序管理的通告
陸豐市人民政府
關于規范摩托車和電動兩輪車秩序管理的
通 告
陸府通〔2021〕3號
為進一步加強摩托車、電動兩輪車交通秩序管理,防范化解摩托車、電動兩輪車交通安全風險,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確保全市道路交通形勢穩定,市政府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全面開展摩托車、電動兩輪車專項整治工作,規范摩托車和電動兩輪車秩序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無牌無證摩托車、未登記的違標電動兩輪車一律予以收繳。
二、騎乘摩托車、電動兩輪車不戴安全頭盔的、或騎乘人員超過二人的依法處理,如查獲有其它違法行為合并從嚴從重處罰,屬于已登記的“違標兩輪車”的一律取消“違標兩輪車”登記資格,并收繳車輛。
三、涉及機關、企事業單位公職人員騎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不戴安全頭盔的,駕乘人員超過二人的,除按以上二款處理外,并通報所在單位予以組織紀律處理。
四、全面實施無牌無證摩托車不準售賣、不準加油、不準維修、不準停車“四不準”措施,違者依法給予嚴厲處罰。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此告
關聯稿件:關于《陸豐市人民政府關于規范摩托車和電動兩輪車秩序管理的通告》的起草說明
關于《陸豐市人民政府關于規范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秩序管理的通告》的條文注釋
陸豐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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