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城鄉接合部和農村地區藥店診所
我市開展藥品質量安全集中整治
更新時間:2017-7-25 8:00:31 來源:焦作日報
昨日,記者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日我市啟動了為期5個月的城鄉接合部和農村地區藥店、診所藥品質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規范零售藥店和診所藥品購進渠道、儲存條件及藥學服務,查處藥品銷售使用環節違法違規行為,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有效。
藥品是治病救命的特殊商品,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據了解,此次集中整治是進一步深化藥品流通領域集中整治的一項重點內容,整治范圍是城鄉接合部和農村地區藥店、診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求,全市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示范區分局在整治中可結合轄區實際,擴大整治范圍,對日常管理水平低、購銷渠道不規范的藥店和診所也進行整治。
對零售藥店,這次重點整治違法回收或參與回收藥品、銷售回收藥品,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并銷售,非法購進醫療機構制劑并銷售行為;購進、銷售假劣藥品,或將非藥品冒充藥品進行宣傳、銷售行為;以中藥材及初加工產品冒充中藥飲片銷售,非法加工中藥飲片行為;出租、出借柜臺等為他人非法經營提供便利的行為;超范圍經營藥品行為;購進藥品未索取發票及隨貨同行單,或雖索取發票等票據,但相關信息如單位、品名、規格、批號、金額、付款流向等與實際不符行為;未嚴格按照藥品的貯藏要求儲存、陳列藥品行為;違反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規定銷售藥品行為;執業藥師掛證、不在崗履職行為;計算機管理系統不按照規定運行,以及銷售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疫苗等國家明令禁止零售品種行為;非定點藥店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行為;違反規定銷售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導致流入非法渠道行為;銷售米非司酮含緊急避孕類米非司酮制劑等具有終止妊娠作用藥品的行為。
對診所的整治重點是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并使用、未經批準擅自配制制劑或使用其他醫療機構配制制劑、未嚴格按照藥品的貯藏要求儲存藥品等行為。
根據整治工作安排,本月我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組織轄區相關藥店和診所全面開展自查自糾。按照規定,我市所有城鄉接合部和農村地區的藥店、診所要對2016年1月1日以來的藥品購進、銷售和使用情況進行自查,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監督各藥店、診所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整改報告。對未按期提交和拒不提交自查整改報告的藥店、診所,將統一向社會公開,列為重點核查對象。
在藥店、診所自查自糾后,我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對照集中整治工作重點內容,組織人員對轄區藥店、診所進行全面檢查,對自查不認真、整改不到位,仍然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嚴厲查處,對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嚴厲處罰。
藥店、診所完成自查后,經檢查發現仍存在違法經營活動的,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將依法從嚴查處,直至吊銷其藥品經營許可證;對涉事診所依法嚴肅進行查處并通報同級衛生計生部門,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對涉事藥店、診所法定代表人和負責人依法納入“黑名單”管理,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在“信用河南”網站公開,實施聯合懲戒。(記者劉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