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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19年將實施棚戶區(qū)改造2.4萬套
2019-02-20 20:07:54 廣東省人民政府網 字體:
  日前,經省政府審定通過,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印發(fā)《關于印發(fā)全省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任務的通知》(粵建保函〔2019〕186號),正式確定我省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2019年,我省將實施棚戶區(qū)改造2.4萬套,皆為城市棚戶區(qū)類型,分布在廣州、深圳、汕頭、韶關、江門、湛江、茂名7個市,具體落實在17個項目;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22953套,其中棚改安置房17621套,公租房5332套,主要集中在廣州、深圳、韶關、梅州、惠州、江門、茂名、肇慶、揭陽、云浮十市;實施發(fā)放租賃補貼18090戶。

  下一步,我省將多措并舉,確保國家下達我省棚戶區(qū)改造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一是指導各地盡快制定實施改造方案,并按規(guī)定報批及公示。

  二是加快落實資金、土地及項目審批、招投標等前期手續(xù)辦理,有序推進棚改工作。

  三是抓緊分解下達中央和省的有關補助資金到具體區(qū)、縣和項目上。

  四是指導各地摸清需求,按照棚改項目建設周期及各年度實際用款需求等,分年度、依程序申報棚改專項債。同時提高債券資金使用效率,加強資金管控,確保專款專用。

  五是指導各地控制棚改成本,實現(xiàn)市域收支平衡。優(yōu)先安排騰空土地出讓,對騰空土地出讓收入、安置小區(qū)配套商業(yè)設施銷售收入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確保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優(yōu)先償還貸款,努力實現(xiàn)棚改資金的市域收支平衡。

  六是因地制宜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指導各地調整完善棚改貨幣化安置政策,房價上漲壓力較大,商品庫存不足、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在15個月以下的市縣,應取消貨幣化安置優(yōu)惠政策,更多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

  七是加快在建項目建設進度,對在建項目,要嚴格工程質量監(jiān)管,確保交付項目品質,對與安居工程項目直接相關的配套基礎設施,要同步規(guī)劃、建設和交付使用,爭取早日竣工入住,絕不能出現(xiàn)半拉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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