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文件:關于印發《汕尾市住房發展規劃(2019-2022年)》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的戰略部署,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建房〔2018〕105號)的有關要求及市政府工作安排,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組織編制了《汕尾市住房發展規劃(2019-2022年)》(以下簡稱《規劃》)。現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規劃》的總體考慮
編制本《規劃》,是貫徹落實國家、省要求各地編制住房發展規劃的有關工作部署,也是落實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體責任的長效調控機制的重要舉措。同時,我市要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離不開住房,要推進產業經濟高質量發展更離不開住房的支持。
本《規劃》的制定,在充分研究和評估我市住房現狀基礎上,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趨勢,總體上有四個方面的考慮:一是要促進住房市場成熟化,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二是要促進住房保障擴大化,建立多渠道、多類型保障體系;三是要促進住房租賃規范化,完善政策法規及管理制度;四是要促進住房品質升級化,全方位提升住宅宜居性。從多個維度,促進我市住房高質量發展,助力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二、《規劃》的主要內容
《規劃》共分六章二十九條, 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章 總則。明確了規劃背景、規劃范圍、規劃期限、規劃原則、編制依據、概念釋義。其中規劃范圍為汕尾市行政轄區,包括汕尾市區(含城區和紅海灣經濟開發區)、海豐縣、陸豐市、陸河縣和華僑管理區,不包含深汕合作區。規劃期限為2019-2022年。
第二章 住房發展總體目標。提出了住房發展總目標、年度目標、各縣(市、區)目標、住宅用地供應目標、遠景發展目標,以及總體發展策略。我市2019-2022年的住房發展總目標為全市新增各類城鎮住房61850套,其中,新建商品住房55000套,公共租賃住房(含租賃補貼)2450套,人才安居住房(含貨幣補貼)3400套,租賃住房1000套,支撐汕尾市建設成為宜居宜業宜游的現代化濱海城市。
第三章 住房發展主要任務。主要提出四大任務,分別為:一是穩定市場,滿足日益增長的美好居住需求。貫徹落實房地產調控政策,完善住房和用地供應結構,建立房地產發展長效機制,整頓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二是強化保障,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應力度。加強保障性住房投入力度,逐步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完善住房保障供應體系,加強保障性住房使用管理。三是探索租賃,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培育市場供應主體,建立住房租賃平臺,完善住房租賃政策,加強租賃市場監管。四是提升品質,全面提升居住環境品質。大力推進宜居社區建設,試點開展老舊小區改造,全面提升物業管理水平,大力發展綠色建筑,積極推廣裝配式建筑。
第四章 各縣(市、區)住房發展規劃。結合各縣(市、區)的住房發展特點,分別明確了市區、海豐縣、陸豐市、陸河縣和華僑管理區的住房發展主要任務和重點區域。
第五章 保障措施。提出了六個方面的措施,保障《規劃》落地實施,分別為:一是制定年度實施計劃;二是加強部門工作協作;三是促進規劃間有效銜接;四是加大財稅與金融支持;五是開展專項調查研究;六是加強規劃實施監督。
第六章 附則。本規劃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