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對四類產品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
發現電子電器、汽車產品、兒童用品、兒童玩具可能存在缺陷,市民可向質監部門投訴
更新時間:2017-4-20 8:20:09 來源:焦作日報
即日起,如果您購買的電子電器、汽車產品、兒童用品、兒童玩具在使用中可能存在缺陷,可撥打12365投訴舉報電話向質監部門投訴,經確認為缺陷產品后,由生產者實施召回。這是記者從市質監局4月19日召開的缺陷產品召回法律法規宣傳貫徹會上獲得的消息。據悉,我市是全省首家開展缺陷產品召回的地級城市。
何為產品缺陷?據介紹,產品缺陷是指由于設計、制造、警示標志等原因導致的在同一批次、型號或者類別的消費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中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如果發現缺陷產品,生產企業必須對缺陷產品實施召回,也就是對存在缺陷的產品采取措施消除缺陷或降低、消除安全風險。
據了解,此次實施召回制度的產品主要有電子電器、兒童用品、兒童玩具、汽車產品四大類。其中,電子電器主要包含家用電器、音視頻設備、電線電纜、照明電器、電動工具、電器附件、器具開關及自動控制設備、信息技術設備、電信終端設備等;兒童用品主要包含兒童文具、兒童飾品、兒童用塑料制品、兒童家具、兒童用紙制品、兒童用皮革、兒童游藝設施、兒童鞋類、兒童紡織品、兒童服裝、其他兒童用品等;兒童玩具是指設計或預定供14歲以下兒童玩耍,經過加工制作并用于銷售的產品,生產者明示不供兒童玩耍的除外;汽車產品是指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的汽車和汽車掛車。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向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反映產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信息。產品一旦被確認為缺陷產品,生產者按照規定制訂召回計劃并實施召回。同時,經營者在獲知產品存在缺陷后,須立即停止銷售、租賃、使用存在缺陷的產品,并協助生產者實施召回。對實施召回的產品,生產者應當及時采取修正或者補充標志、修理、更換、退貨等措施消除缺陷或降低、消除安全風險,并承擔消除缺陷的費用。
市質監局稽查支隊支隊長桑瑞興提醒,消費者可通過報刊、網站、廣播、電視等方式獲取缺陷產品召回信息以及產品存在的缺陷、為避免損害發生的應急處置方法和生產者消除缺陷的措施等。同時,消費者發現產品缺陷問題后,還可通過熱線電話、網絡平臺等方式咨詢生產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自身利益。(記者高小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