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開始征集第二批 高校畢業生見習崗位
8月31日前申報,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更新時間:2016-8-3 8:10:11 來源:焦作日報
昨日,記者從市人才交流中心了解到,從8月1日起,我市繼續面向社會征集2016年第二批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崗位,有意向的企事業單位應于8月31日前到市人才交流中心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窗口進行申報。據悉,見習崗位征集工作結束后,未就業的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見習。
據了解,凡在我市范圍內依法成立(注冊、登記)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經濟組織,均可自愿申請承擔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任務。用人單位申請承擔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任務,須符合以下條件:具有獨立法人主體資格;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和經濟效益,有接收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的積極性;能持續提供一定數量的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的技術崗位或提供有助于高校畢業生積累經驗的一般性工作崗位;有專門的見習管理辦法和指導人員、完備的見習計劃及考核制度;能夠按時支付見習人員生活補貼,為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提供不低于焦作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生活補助,并為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見習期滿可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留用參加就業見習的高校畢業生;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和職業防護措施。
根據省、市有關規定,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期間,見習人員的生活補貼分別由當地政府和見習單位共同負擔:政府提供的生活補貼為每人每月700元;見習單位提供的生活補貼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并為見習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記者了解到,申報見習單位,需提供申請報告、焦作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單位申報表、焦作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崗位年度計劃表、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以及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機構的見習單位需提供民辦許可證和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崗位征集工作于8月31日結束,逾期不再接受報名。崗位征集結束后,市人才交流中心將根據征集到的見習崗位,有針對性地組織大學畢業生報名申請就業見習。(記者杜玲 通訊員春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