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開始專項檢查商業銀行收費行為
對發現的違規收費行為,要做好清退工作
更新時間:2014-4-8 9:29:05 來源:焦作日報
本報訊(記者王水濤)近日,記者從市價格監督檢查局獲悉,我市從4月開始,對我市商業銀行2012年以來的收費行為(具有連續性的重大、典型亂收費行為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進行專項檢查。
據市價格監督檢查局副局長賀林海介紹,此次檢查范圍包括市區內的城市銀行(即焦作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聯社(即四城區信用聯社);縣市的農村信用聯社、村鎮銀行;由省里綜合平衡指定檢查的個別商業銀行在我市的分行。
此次專項檢查重點查處商業銀行利用貸款優勢地位向企業和個人強制收取財務顧問費、融資顧問費、融資咨詢費、貸款承諾費、融資安排費、額度占用費、個人理財費、個人貸款服務費等強制收費、捆綁收費行為;商業銀行利用貸款資源的稀缺性和客戶對貸款資源的依賴性,向客戶收取財務顧問費、貸款承諾費等費用,銀行提供的所謂服務沒有實質性和針對性的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的行為;部分銀行向貸款客戶收取貸款賬戶監管費、資金監管費、資金管理費等將其自身的職責轉為有償服務向客戶收費的轉嫁成本收費行為;部分商業銀行在辦理跨行轉賬時自定標準,而該自定標準又往往超過電子匯劃費的法定標準的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收費的行為;部分商業銀行違反國家政策,繼續收取已取消的收費項目、擅自設立收費項目的行為。
賀林海說,對于本次專項檢查中發現的違規收費行為,要做好清退工作;無法清退的,由價格主管部門沒收上繳國庫。對檢查中發現的性質惡劣、問題嚴重的典型案件,除進行經濟處罰外,還要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