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推薦
根據當前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以下的由個人支付;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由醫保基金和參保居民個人按比例承擔。城鎮居民住院醫療費用醫保基金起付標準按照不同類別的定點醫療機構劃分,具體為: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起付標準為20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為600元;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為800元。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0)的通知》和省政府要求,決定從2011年7月1日起,提高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參保的城鎮居民在三級、二級、一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在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部分,醫保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由原來的60%、65%、75%提高到65%、75%、85%,即報銷比例按定點醫療機構劃分為:調整前,在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住院,醫保基金支付75%;在二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醫保基金支付65%;在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醫保基金支付60%。此次調整,一、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的報銷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的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 |
![]() |
![]() |
|
![]() |
焦作網免責聲明: | |||||||
|
根據當前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以下的由個人支付;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由醫保基金和參保居民個人按比例承擔。城鎮居民住院醫療費用醫保基金起付標準按照不同類別的定點醫療機構劃分,具體為: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起付標準為20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為600元;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為800元。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0)的通知》和省政府要求,決定從2011年7月1日起,提高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參保的城鎮居民在三級、二級、一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在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部分,醫保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由原來的60%、65%、75%提高到65%、75%、85%,即報銷比例按定點醫療機構劃分為:調整前,在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住院,醫保基金支付75%;在二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醫保基金支付65%;在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醫保基金支付60%。此次調整,一、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的報銷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的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 |
|
![]() |
焦作網免責聲明: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