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國家統計局陸豐調查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國家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等有關規定,現公布2018年國家統計局陸豐調查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主要工作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工作情況、費用收取與減免情況、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情況、主要問題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6個部分組成。本報告所列統計數據的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8年,國家統計局陸豐調查隊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統計局廣東調查總隊和陸豐市人民政府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關要求,以深入開展政府信息公開為基礎,通過強化領導、健全機制、開展宣傳培訓、加強網站管理等各項措施,不斷深化公開內容,進一步規范公開程序,依法依規推進統計調查公開透明,不斷提高統計調查服務實效。
?。ㄒ唬┘訌婎I導,建立健全組織機構。為了更好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隊成立了由隊領導擔任組長、有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并安排專人負責全隊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具體實施。
(二)加強學習,提高業務水平。為進一步提高公開政府信息的意識,保護社會公眾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相關業務人員積極參加各類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業務培訓班和自我學習,提高業務水平,并將各股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績納入年度考核。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8年,我隊依照《條例》第九條的規定,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在辦公區域內外顯著位置設置公開欄,公開本機構組織狀況和基本職能,并通過陸豐市年鑒對社會公開本機構簡介、職能和當年主要工作情況。同時,我隊嚴格按照《統計法》和國家統計局相關規定,落實數據保密責任,不對外發布未經審定的調查數據等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工作情況
2018年,我隊未收到任何書面形式或數據電文形式的依申請公開資料。
四、費用收取與減免情況
2018年,我隊沒有收取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五、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情況
2018年,我隊沒有發生因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訴訟、申訴案例,也沒有收到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舉報或投訴,且予以受理案件。
六、主要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總體來講,我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按照《條例》和國家統計局廣東調查總隊及陸豐市人民政府要求執行。但同上級的要求及群眾的需求相比,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
一是信息公開工作的建設制度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各項制度落實不夠到位,導致信息公開的全面性、準確性、連貫性不夠。
二是政府信息公開渠道不夠廣,信息更新還需更及時,公開形式的便利性需要更進一步提高。
三是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數量較少,同上級和群眾要的要求相比還存在一定的不足。
具體改進措施:
一是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態度和重視程度。
二是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在信息公開量方面要大幅提高。
三是建設完善長效的機制,使隊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運轉更進一步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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