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汕尾市陸豐市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陸豐產業轉移工業園(省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成果的公告
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64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規模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166號)的文件要求,我局組織編制了《汕尾市陸豐市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陸豐產業轉移工業園(省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并于2023年7月28日經我局批準(編號:4415812022036)。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改進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備案工作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7〕44號)的規定,現將對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情況進行公告:
一、使用預留規模原因
陸豐產業轉移工業園(省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重點建設項目,用地不符合陸豐市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保障項目建設的用地需求,加快推進項目建設,需使用陸豐市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通過落實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的方式落實38.1066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
二、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
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的落實地塊位于陸豐市上英鎮下灶里村、北草湖村,東海街道深浦村、頭肖村、上海村、烏坎村、沙埔農場,面積合計為38.1066公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落實后,陸豐市、上英鎮和東海街道的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建設用地總規模及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主要調控指標均保持不變。
三、公告方式
在陸豐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告,同時在落實地塊所涉及的東海街道辦事處,東海街道深浦村、頭肖村、上海村、烏坎村和上英鎮人民政府,上英鎮下灶里村、北草湖村(經核實為原北草湖移民舊址,現已搬遷,實際權屬為:城東鎮軍潭村肖厝村村民小組)村委會張貼布告。
附件:1.預留規模落實區域的土地利用結構變化表
2.預留規模落實前后主要土地調控指標變化情況表
3.落實地塊落實前后土地利用規劃圖
陸豐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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