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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申請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現對陸豐市金廂漁港建設項目擬使用海域情況,予以公示:
一、陸豐市金廂漁港建設項目位于陸豐市金廂鎮金廂漁港擬申請使用海域,項目申請用??偯娣e30.0523公頃,占用岸線1888m米,其中非透水構筑物用海(南、北防波堤)3.2661公頃,透水構筑物用海(漁業碼頭及引橋)0.5491公頃,港池、蓄水用海25.9574,航道用海0.2797公頃。申請用海期限為40年。具體界址點及坐標見附件。
二、公示時間10天(起止日期從公示之日算起)。在公示期限內,單位和個人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提出對該項目用海的意見和建議。以個人名義提出的,要求簽署本人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提出的,須加蓋單位公章,同時還應提供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如無異議,我局將按有關規定辦理用海手續。
受理單位:陸豐市自然資源局
地 址:廣東省陸豐市陸城行政新區永平路北
聯 系 人:林宏華
聯系電話:0660-8825551
郵 箱:hyhdglg@163.com
陸豐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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