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遴選陸豐市2023年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農技人員能力提升培訓機構的通知
根據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廣東省2023年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農農函[2023]883號)、汕尾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汕尾市2023年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汕農農函[2023]321號)文件要求,我市2024年基層農技人員能力提升培訓項目資金9萬元。現將我市2024年基層農技人員能力提升項目培訓機構進行公開遴選,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實施單位:陸豐市農業農村發展中心
二、任務及要求:組織農技人員培訓不少于30名
三、項目資金:9萬元
四、申報條件:1、已列入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公布的培訓機構名單(綜合類);2、有集中教學場所及配套設施設備;3、有實習實訓場所或合作實訓基地;4、有專職教學管理人員和專兼職教師隊伍;5、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部門和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并遵守項目資金管理規定,專款專用,專賬管理,自愿在農業主管部門指導下承擔培訓任務并且2021年、2022年培育項目驗收合格的省內培訓機構。
五、遴選程序
(一)提交材料:請具備條件并有意愿申報參加遴選的培訓機構在公告規定時間內提交內容詳實的申請報告(包括機構資質、項目實施條件、師資隊伍、培訓場所設施設備配套條件、實習實訓場所或合作實訓基地、專職教學管理人員和專職教師隊伍、開展農民教育培訓工作情況業績、保障措施、項目資金和財務管理情況等)、培訓實施方案和項目資金使用方案,并提供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法人身份證明、聯系方式、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及相關資質證明等材料一式三份,于2024年3月9日前(以郵戳日期為準)郵寄到陸豐市農業農村發展中心。
(二)專家評審:由陸豐市農業農村發展中心在本級農業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組成評審組,對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評審、評分,將得分最高的一個培訓機構擬定為承擔本次基層農技人員能力提升的培訓機構,并予公示。專家評審費按有關標準在培訓經費中列支。
(三)簽訂合同:陸豐市農業農村發展中心將評審結果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陸豐市農業農村發展中心將與培訓機構商議簽訂委托培訓合同書。
郵寄地址:廣東省陸豐市東海街道南堤路7號農機大廈陸豐市農業農村發展中心
聯系人:孫少榮 鄭思靜
電話:0660-8991216
陸豐市農業農村發展中心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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