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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2024年廣東省現代設施農業創新引領區及創新引領基地遴選條件及申報截止日期的通知
局相關股室、各農業經營主體:
為做好2024年廣東省現代設施農業創新引領區及創新引領基地遴選申報工作,省廳根據地市反饋意見,將原申報遴選通知中要求的“須在市域或者縣域內出臺整體設施農業用地規劃”和“制定水、電、路、訊、網絡等基礎設施以及財政、金融服務、人才科技等支持政策措施”二項前置條件調整為后續升級配套事項。同時,將申報截止日期由1月31日延長至2月5日。
《關于開展2024年廣東省現代設施農業創新引領區及創新引領基地遴選工作的通知》(粵農農函〔2024〕36號)已更新,公示鏈接https://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335720.html。請你們按新的文件要求繼續開展遴選申報工作,并于2024年2月2日17:30前將申報材料(書面材料一式9份,佐證材料請一一對應)報送局相關股室,由業務股室匯總至計劃財務股,逾期不予受理。
陸豐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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