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2022年以來,我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踐行全面依法治國“十一個堅持”,認真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不斷向縱深推進,取得了新成效。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設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強化思想統領,實現法治政府建設全面突破
1、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領會新時代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戰略部署。認真傳達學習了黨的二十大精神、汕尾市政府黨組(擴大)會議精神、陸豐市委會議精神,并部署貫徹落實意見。各鎮(街)各單位迅速掀起學習黨的二十大宣傳貫徹熱潮,精心謀劃組織,周密安排部署,把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首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好抓出成效。按照習近平總書記“五個牢牢把握”的重要要求,在全面學習、全面把握、全面落實上下功夫,做到思想統一、意志統一、行動統一。10月16日,全市干部職工收聽收看了黨的二十大開幕盛況,通過組織撰寫心得體會、“三會一課”、主題黨日活動等形式集中學習,激勵引導全市干部職工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踔厲奮發、勇毅前行,積極投身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實踐中,推動陸豐法治建設高質量發展。
2、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市委將習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必學內容和全市年度干部教育培訓計劃,納入全市“八五”普法規劃。各鎮(街)、各部門分別制定方案、細化措施,結合實際開展特色鮮明、形式多樣、富有成效的學習貫徹活動。舉辦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研討班,強化全市領導干部法治思維,提升領導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充分運用“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等活動載體,將集中學習與專題研討相結合,確保黨員干部學習全覆蓋;市機關全體干部把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檢驗“四個意識”的具體行動,堅持網絡在線自學,通過廣東省干部網絡學院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義、核心要義以及實踐要求,認認真真做筆記,結合工作實際寫心得,真正把習近平法治思想參悟透、領會準、運用好。
3、黨政主要負責人積極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切實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我市各黨組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充分發揮推進法治建設的總攬全局、協調各方作用,切實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黨政主要負責人始終把學習憲法擺在突出位置,堅持集體學法、帶頭學法、重大決策先行學法制度,堅持把法治建設納入各單位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對重大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督辦,定期聽取依法治市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研判、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真正把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履行好、落實好,充分發揮引領示范作用。
(二)優化政府職能,推動政府依法履職發揮作用
1、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政務環境。以增強服務意識為著力點,梳理政務服務事項,優化審批環節,拓展政務公開工作,推動深化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加快推進電子證照制證簽發和應用,持續推進“減證便民”。積極籌建出入境“智慧辦證大廳”,為群眾辦理出入境證件提供“一站式”服務,進一步鞏固“無證明城市”創建成果,優化服務事項辦事流程,做好證明材料取消清單動態調整長效機制,確保數據共享和部門間協查的正常開展,切實打造一流政務環境和營商環境。完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嚴格執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全面落實證明事項承諾告知制度。
2、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府服務效能。全力做好“分”與“合”兩篇文章,進一步深化“證照分離”、“多證合一”改革,著力破解“準入不準營”難題。持續簡化審批流程,開啟“5+1”模式,實現“企業登記、印章刻制、申領發票、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員工參保+銀行預約開戶”一個工作日辦結。不斷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推行“容缺受理”制度,縮短審批時限;推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實現名稱申報“零跑腿”;全面推行商事主體住所自主申報承諾制,目前已有15580家市場主體受益;推動經營范圍自主選擇,實現企業登記信息在登記部門與許可部門之間的高度共享。
3、持續推行“一網通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今年以來,受理網上全程電子化商事登記業務832宗,辦理企業網上審批率達到90%;引進“銀證通”企業開辦全流程智能服務一體機,開啟陸豐市營業執照自助辦理“新時代”,共受理一體機業務191宗;設置“異地代收轉辦專窗”,實現汕尾市轄區內企業開辦“全市通辦、就近能辦、跨區可辦”,現已跨區域通辦5宗。實現企業開辦零成本,為新開辦企業免費刻制3枚印章、企業營業執照免費寄遞、創新實施“創業大禮包”,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共免費為2140家新辦企業免費刻制印章6312枚,為企業節約成本75.744萬元。今年全市新增各類市場主體6044戶,同比增長29.8%,78戶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
4、優化醫保領域便民服務,提高公共服務水平。依托鄉鎮(街道)服務中心完善基層醫保經辦服務體系,進一步提高我市醫保經辦能力。聚焦“優化醫保領域便民服務、推進醫保經辦管理服務體系建設、提升醫保規范化管理水平”工作目標,落實上級部門統一全市經辦流程及業務規范,成功申報陸豐市醫保中心為國家“十四五”醫療保障服務示范點,并對照標準積極開展示范工程市級自建,加強醫保經辦窗口行風建設,落實“好差評”制度,全力打造貼心、舒心、順心的經辦服務。加快推進“互聯網+醫保”,用好醫保電子憑證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參保人可通過粵醫保、粵省事、善美村居等多渠道辦理查詢、異地就醫備案、參保繳費等業務,極大提升了業務辦理的便捷度。截至今年,我市兩家醫藥機構均已完成線下支付開通工作,實現醫保電子憑證線下掃碼統籌結算。大力推動高頻政務事項上線廣東政務服務網54項、“粵醫保”48項、“粵省事”45項、“粵智助”8項,“全市通辦”43項、“跨省通辦、省內通辦”18項。
5、嚴厲打擊破壞社會市場經濟秩序犯罪,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堅決樹牢“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深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保障陸豐高質量發展。依法嚴厲打擊破壞社會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批準逮捕39件63人,起訴39件64人。起訴一宗在販毒過程中利用親屬支付寶收款碼收取毒資的“自洗錢”案件,為全省率先。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為創新發展保駕護航,批準逮捕假冒注冊商標犯罪3件5人,起訴1件3人。在辦理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中,涉產權案件批捕17件20人,不捕2件3人,提起公訴17件22人(包含去年積存),不訴2人。在辦理黃某某、劉某某涉嫌假冒注冊商標一案中,陸豐市人民法院多措并舉,認真摸查,共查處涉案總金額約為14.7萬元,充分履行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等各項檢察職能,有力保護“老品牌”知識產權。
6、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推進政府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突出薄弱環節和重點領域,加強風險隱患排查,注重分類分級管理,探索智慧監管新模式,依托逐步建立的專業檢查員隊伍,以飛行檢查為主要方式,強化事中事后監管。以查處大要案為抓手,先后開展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知識產權、價格、特種設備安全等多個專項整治。努力完善聯席會議和聯合辦案工作機制,市場監管局、公安局、檢察院等單位積極聯合,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銜接,規范案件移送行為,在案件移送、案源信息、聯合執法等方面進一步加強協作,努力做到互通信息、資源共享,形成高效協作執法辦案機制,保持打假治劣高壓態勢,切實解決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等問題。
(三)提升執法水平,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統一使用執法文書格式樣本和執法辦案程序,嚴格把握過罰相當的原則,深入執法說理,在行政處罰過程中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具體情節,在法定罰種與幅度內依法處罰,重點做好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知識產權、價格、特種設備安全類行政處罰案件的行政處罰裁量,經過集體討論后再作出減輕處罰,防止出現行政處罰畸輕畸重現象,確保處罰合法、合理,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嚴格落實國務院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對于與行政處罰相關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等涉企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信用廣東系統等向社會公示。堅決摒棄隨意檢查、多重檢查、重復執法等行為,堅決避免人情監管、選擇執法、執法不公等現象。
2、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維護群眾切身利益。持續加大食品藥品、公共衛生、未成年人保護、生態環境、養老詐騙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今年以來,陸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檢食品2300批次(包括元旦春節專項150批次),持續開展食品銷售風險分級管理取得良好成效,已完成4175家食品銷售單位線上評級工作,完成率達85.95%;檢查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使用單位858家,責令整改65家,停業整頓21家通報醫保部門3家;查處藥品案件13宗、化妝品案件2宗、醫療器械案件2宗;已提交藥品不良反應報告260例,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123例,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33例;完成藥品抽檢任務55批次,化妝品抽檢任務7批次。組織召開全市藥品零售企業疫情防控“哨點”培訓班、藥品安全工作座談會及強化藥店哨點作用部署會共4場,邀請電視臺對違規藥店進行曝光2次,增強社會公眾藥械化安全維權意識和法律意識,形成藥械化安全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3、強化公正文明執法理念,推動執法有力度有溫度。公安機關廣泛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方式,努力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今年以來,共查處行政案件1520起,破刑事案件690宗,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1413名,刑拘727名,逮捕487名,移送起訴847名,抓獲各類上網逃犯180名;共破盜搶銷刑事案件77宗,受理破小案318宗,抓獲刑事違法犯罪嫌疑人134名,行政處罰171名;電詐破案19宗,反饋“斷卡”線索489條,上報懲戒93人,核減滯留境外涉詐重點人員158人;協助異地警方120次,抓獲各類嫌疑人85人,接收反詐預警線索79491條,以上門勸阻方式勸阻群眾890次。在全市范圍內推廣汕尾“金鐘罩”警民聯防反詐平臺,累計關注141279人,累計受保護人數128764人(注冊106107人),注冊率達75%,累計預警6400次,開展相關宣傳活動98次。
4、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持續推進“互聯網+”監管執法。推廣應用行政執法“兩平臺”,重點推進行政檢查“應錄盡錄”,2022年度已完成111個行政檢查的錄入。持續指導鎮(街)產品質量監管信息化工作,深入東海街道、博美鎮等20個鎮(街)綜合行政執法隊進行“廣東產品檢查”小程序錄入業務指導,目前鄉鎮街道執法大隊共錄入產品檢查數據460條。大力推進智慧法院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訴訟服務大廳和6個基層法庭基礎設施,加快補齊信息化建設短板。深度運用“云審判”平臺、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系統、智能語音同步轉錄系統等信息化成果,促進審判工作提質增效。大力推動網上開庭工作,網上開庭969件,確保審判與防疫工作兩不誤兩促進。積極引導當事人網上立案、線上調解,在非常時期為人民群眾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務,網上立案1853件。
(四)完善應對制度,提高突發事件依法處置能力
積極響應配合實施上級領導部門關于安全生產、自然災害防治、應急救援組織、應急物資儲備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標準,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法治化規范化水平。引導社會組織、慈善組織、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社會力量有序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構建多方參與的社會動員響應體系。建立健全風險源頭預防管控、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恢復重建、調查評估等機制。加強重大安全風險防范化解協同、突發事件處置應對協助、跨區域應急調度等聯動機制建設。完善突發事件應對征收、征用、救助、補償制度,規范相關審批、實施程序和救濟途徑。
(五)妥善化解矛盾,加強糾紛調解促進公平正義
1、扎實推進行政復議工作。不斷提升行政復議辦案質效,今年陸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收到行政復議答復通知6宗,4宗為當事人撤訴終止行政復議,2宗行政復議結果為決定維持當局作出的行政答復。積極做好案件的舉證、答辯工作和出庭應訴,由當事人提起行政訴訟案件2宗,判決結果均為要求當局重新作出處理決定。聘任專職法律顧問,選聘兼職法律顧問,在重大決策咨詢、規范性文件審核、行政復議訴訟等方面充分吸取法律顧問意見,確保各工作事項合法合規。
2、統籌推進人民調解工作。不斷推進人民調解組織規范化建設,完善鎮(街、場)和村(社區)人民調解組織制度建設。組織人民調解員培訓,我市司法局組織各鎮綜治辦、鎮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和各行業專業調解組織負責同志、全市專職人民調解員共80多人進行人民調解業務培訓。部署全市人民調解組織開展民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進一步筑牢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努力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政治社會環境。今年以來,全市各類人民調解組織受理調解矛盾糾紛474宗,調解成功474 宗,其中排查發現矛盾糾紛53宗,介入調解53宗。
3、縱深推進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集中律師、公證、仲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資源優勢擴大法律援助普惠范圍,針對農民工、老年人、殘疾人、婦女、未成年人、軍人軍屬等特殊群體提供精準法律援助服務,幫助特殊群體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積極開展法律援助告知承諾制工作,切實解決群眾辦事難、辦事慢、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推動法律援助更加便民利民,實現應援盡援。今年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1268宗,其中民事案件420宗,刑事案件848宗。陸豐市人民檢察院司法救助超額完成任務,共受理辦結8件司法救助案件,較去年增長75%;救助13人,較去年增長84.6%;救助金額約為25.2萬元,較去年增長66.1%。其中,5件由檢察院主動啟動國家司法救助,5件采取聯合救助方式,與汕尾市院同步啟動國家司法救助程序。辦理的救助案件中,有3件獲得救助申請人贈送錦旗,5件均由承辦領導親自前往申請人家庭進行送達,司法救助效果良好。
(六)強化制約監督,促進行政權力規范透明運行
1、開展監督專項行動,提升行政執法滿意度。圍繞重點領域行政執法不作為亂作為、執法不嚴格不規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問題,認真貫徹廣東省人民檢察院關于民事執行監督專項活動的工作部署,積極履行民事檢察監督職能。今年以來,陸豐市人民檢察院共辦理民事檢察案件21件,其中民事執行活動監督案件15件,民事生效裁判監督案件2件,民事支持起訴案件1件,民事審判程序中違法行為監督案件3件,發出檢察建議4份。積極開展對民事執行案件違法適用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專項監督活動,促進人民法院嚴格依法規范終本,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終本案件適用標準不嚴、違法簡化程序等問題,防止執行法院為片面追求結案率而濫用終本程序,切實維護司法公信力和當事人合法權益,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2、主動落實政務公開,釋放群眾監督正能量。我市人民政府依法依規做好“十四五”規劃和專項規劃、空間規劃、區域規劃的發布解讀和歷史規劃的歸集整理工作,加強重點領域改革、科技創新、減稅降費、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等方面出臺的重大政策解讀,密切關注涉及疫情防控、經濟金融、工資拖欠、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食品藥品安全、教育醫療養老、安全生產、困難群眾生活等方面的市長留言并及時作出回應。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以制度安排把政務公開貫穿政務運行全過程,全面依法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以公開促落實、促規范、促服務。保障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依托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系統,主動向社會公開程序性信息1089條,不斷提升檢察工作透明度。
(七)加大普法力度,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社會氛圍
1、抓牢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增強“關鍵少數”依法辦事能力。建立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領導干部帶頭學法用法,系統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以及《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等黨內法規,推動學習入腦入心。組織開展2022年度全市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參考2萬多人,參考率達到97.38%,及格率99.38%,優秀率96.47%。把促進業務工作與法治宣傳教育有機結合,通過集中學習、專題培訓、以案釋法等方式,常態化組織開展法律法規和政策業務培訓,提升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2、打通基層普法“最后一公里”,提高基層法治化治理水平。以村(社區)活動場所為基礎,充分發揮新時代文明實踐所(站)、農家書屋、法治文化陣地等的示范引領作用,深入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和民法典等知識,讓廣大群眾在休閑娛樂的同時近距離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逐步養成良好的法治意識,提高基層治理法治化水平。截至今年,已有12個村被評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其中,金廂鎮下埔村被評為“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在創建工作中推進村(社區)民主法治公園建設,目前已有9個村(社區)建成民主法治公園。引導“法律明白人”積極參與基層依法治理,深化“送法下鄉”活動,廣泛開展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基層法治文化活動,普及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使群眾尊法學法用法常態化,不斷提升基層群眾的法律素質和道德水平。
3、多主題多形式開展普法活動,有效提升公民法治素養。我市結合“3.1”《廣東省禁毒條例》實施日,“3·15”消費者權益日,“4·15”國家安全教育日,“5·28”民法典頒布日,“6·1”《禁毒法》實施日,“6·3”虎門銷煙紀念日,“6·26”國際禁毒日,“12·4”國家憲法日等主題活動日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今年以來,共出版法治宣傳欄48期,法律咨詢42場次,開展法治課及法治講座420場次,印制派發憲法宣傳折頁2萬多份,民法典宣傳教育小折頁2萬多份,禁毒宣傳折頁2萬1千多份,反有組織犯罪法宣傳折頁9千多份、橫幅100余條、宣傳標語1萬3千多張,微信公眾號推送普法內容839則。全方位、多領域、覆蓋式宣傳普及法律法規,推進法治建設人人參與,法治成果全民共享。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總體來看,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一定成效,但與新時代法治政府建設的一系列新部署、新任務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一)法治政府的理念尚未形成普遍共識。部分政府工作人員不能正確把握行政執法概念的內涵外延,不能較好地判斷、把握重大行政決策和規范性文件。行政執法人員沒有把法治內化為行使權力的信念和準則,學法用法的自覺性、有效性與建設法治政府要求仍存在較大的差距,對依法治國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把握不夠全面。
(二)行政體系欠科學無法滿足現代行政管理需求。現代行政管理日益精細化、專業化,對行政組織、行政體系的架構要求非常高。從我市的實際情況來看,對政府職能轉變與機構改革之間關系的認識和理解還不到位,行政組織體系沒有完全理順,機構編制資源配置不盡合理,人浮于事與人手不夠之間的矛盾還客觀存在,制約了改革的縱深推進,影響了行政的整體效能。
(三)法治建設監督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特別是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問責相對弱化,有些監督程序流于形式化和表面化,失去了監督的實效性和威懾力。對政府行政權力的監督難以產生足夠的威懾力,雖然有行政法律監督機構但沒有形成有效的法律監督機制。各監督部門各行其職,在體系、目標、手段上還未達成協調一致,出現重復監督、應監督不監督的情況。
(四)法治宣傳教育形式有待進一步創新。普法教育措施、方式方法變化不大,針對性和實效性還不夠,普法宣傳教育深度和氛圍不足。特別是基層普法,大多數時候還是采取橫幅、標語、黑板報、宣傳櫥窗、橫幅標語等形式進行,分發的宣傳資料雖然內容詳實,但很多基層群眾未必看得懂,根本達不到預期目的。對階段性普法宣傳工作的考核驗收采取的方式主要是聽匯報、查檔案、看筆記等,至于普法的實際效果無從考核。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安排
(一)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進一步豐富學習宣傳的內容和形式,切實提高學習效果。通過組織學習、宣傳和培訓,進一步增強廣大國家工作人員的法治素養,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推動依法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加強行政審批事項動態管理,全面推行“一網通辦”,提升行政效能,激發社會活力。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大監督檢查、監管執法力度,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積極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制度建設,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企業產權和自主經營權,暢通政企溝通渠道,打造企業服務綜合平臺,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三)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繼續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進行政執法權限和力量向基層延伸和下沉。加強聯合執法和協作執法,推進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機制改革,完善審批、監管、處罰銜接機制,防止相互脫節。暢通違法行為投訴舉報途徑,加大對重點領域的執法檢查。完善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管理制度,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四)持續提高突發事件依法處置能力。加強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建設,細化應急響應處置措施和協調聯動機制。完善重大安全風險防范化解協同、突發事件處置應對協助、跨區域應急調度等聯動機制建設。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和培訓,增強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和危機溝通的及時性、針對性,準確把握不同突發事件的特征和要求,做好信息公開和輿論引導工作。
(五)完善行政復議和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加強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完善行政復議案件受理、審理、決定、送達等工作流程。建立紀檢監察機關與行政復議機構溝通協作機制,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行政復議案件辦理智能化、便捷化水平。開展人民調解規范化建設活動,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和調解員隊伍規范化建設,完善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大力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宣傳,使廣大人民群眾了解人民調解工作,信任人民調解工作,形成遇到矛盾糾紛找人民調解的行為習慣。
(六)促進行政權力規范透明運行。制定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指引,充分發揮行政執法監督統籌協調、規范保障、督促指導作用。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依法確定不同行政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的執法責任。全面主動落實政務公開,持續整治政府失信行為,加強重點領域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提升依法公開工作水平。
(七)增強法治宣傳教育社會效果。加大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工作力度,著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公正司法能力。開展以事喻法,以案說法,以藝釋法等活動,引導公民樹立應用法律、維護法律,崇尚法律的思想觀念。繼續加強對憲法、民法典、禁毒法、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加大對普法產品的投放,積極開展咨詢、發放法律宣傳資料等活動,提高宣傳覆蓋面和滲透力,營造學法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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