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中國節】正月十一 七大習俗
正月十一的七大習俗
1、子婿日
正月十一是“子婿日”,是岳父宴請女婿的日子。初九慶祝“天公生日”剩下的食物,除了在初十吃了一天外,還剩下很多,所以娘家不必再破費,就利用這些剩下的美食招待女婿及女兒,民歌稱為“十一請子婿”。
其實,“子婿日”是很有歷史淵源的,在古代,正月初九慶祝“天公”生日剩下的食物還沒有吃完,因此會利用這些祭祀過神靈的美食來招待女兒和女婿,作為初二女兒回門時的一個答禮。而正月十一這天,女兒女婿趕回娘家必須由娘家的哥哥或者弟弟提前出門來迎接以此表示娘家人對女婿的敬意和重視。
2、行彩橋
具有濃厚地方色彩的“行頭橋”習俗,是潮汕一種重要的民俗事象。正月十一日晚開始的“行彩橋”,稱為“行橋頭”。當夜幕降臨,華燈初上,人們三五成群,扶老攜幼,興致勃勃向彩橋涌來。“行頭橋”時,人們都要采下橋頭的榕枝竹葉,并各作四句:“摘榕葉,日日有錢揸(拿)”。拿回家里插在門楣上,以祈帶來好運。
在“行頭橋”中,不同年齡有不同的祈禱語。如帶著小孩的人說:“行橋頭(或摸獅頭),阿奴事事賢”;未婚的小伙子說:“行橋肚(或摸獅肚),娶雅嬤(即漂亮妻子)”;姑娘們拿石塊或竹枝擲溪中說:“擲(或行)橋中,嫁雅翁”(即俊俏的丈夫);懷孕的婦女說:“摸橋(或獅)耳,生阿弟”……等等。
3、吃烙合
正月十一,老北京這一天有吃烙合子的習俗。古人認為,“十”是“齊備完美,周而復始”的美好數字,在十之上再加一個“一”,就有了新的開始的意味,所以把元宵節前的四天作為“拜晚年”的時段。
老北京有“不出十五,都可拜年”的說法:臘月三十之前叫“拜早年”,正
月初五之前叫“大拜年”,正月初五即“破五”之后叫“拜晚年”。在大年前后這幾天因各種原因未能向親友和故交拜年的人,趕緊“拜個晚年”,也不失禮數。這一天的飲食習俗是吃烙合子,烙合子的“合”與“和”諧音,吃合子寓意日子過得和和美美。
4、炮龍節
在廣西,正月十一這天,賓陽會舉行炮龍節,也是一大民俗之一。“炮龍”是一種舞龍,但比常見的舞龍大,身長約40米,短的有7節,長的有11節。每年農歷正月十一晚,賓陽縣都要舉辦“炮龍節”,“炮龍”所到之處,各家各戶燃放鞭炮、夾道相迎,有“炮聲不停,龍舞不止”之說,故稱“炮龍”。
在炮龍行進的過程中,有些觀眾瞅準機會快速地從龍身下穿過,或拔下幾條龍須、搞幾片龍鱗,祈求帶來好運。當“炮龍”舞至街尾被鞭炮炸得只剩下骨架后,族中長者指揮人們燃起火堆,奏響“賓陽八音”,把“炮龍”投入火中燃燒,喻示“送龍歸天”。隨后,人們在烈火上架起大鍋,煮“龍粥”慰勞舞龍的勇士。
5、賀“添丁”
每年正月,廣東各地區都有慶賀“添丁”(即生有男孩)的習俗,潮汕地區每逢農歷正月初十、十一便挨家挨戶送“米方糖”,客家地區“升燈辦酒席”款待村民,廣州文化名村珠村則高掛“人燈”為新丁祈福。盡管各地賀“添丁”風俗迥異,但其中都飽含著家家戶戶對“新丁”的美好祝福與期望。
每年正月初十或正月十一,廣州珠村的北帝古廟總是香煙繚繞,廟前的社稷壇都會掛上幾個八角形的紙扎彩燈。在珠村,按習俗,凡去年(有時也有前年的)村民家中新添了兒孫,都要到所屬的宗族社壇“掛燈”。
6、上采日
農歷正月十一,在福州地區,這是元宵節前的一個小節日,名為“上采日”。上采日有悠久的歷史,寓意迎春納福。按照福州傳統風俗,福州人有在元宵節之前送燈的習慣,一般是外公外婆送給外孫、外孫女,送燈時間一般是農歷正月初八到正月十一。
為何要趕在正月十一前送燈?專家介紹,正月十一在福州地區叫“上采日”,是元宵前的一個小節日,有迎春納福之意。這日,各家各戶都要點燈慶祝,有些人家晚上還要吃“上采飯”。舊時的各類元宵慶祝活動也在這日前后拉開序幕。
7、奉紫姑
正月十一,祭奉紫姑(紫姑,傳說中的女神名。我國的西南方,尤其是湘西地區,民間傳說其為廁神,又作子姑、廁姑、茅姑、坑姑、坑三姑娘等。世人謂其能先知,多迎祀于家,占卜諸事)。最早記載“紫姑”的文獻是南朝宋人劉敬叔的《異苑》。大致說紫姑是人家的小妾,遭原配的嫉妒,并在正月十五這天被害死在廁所里,天帝憐憫,封她為廁神。
但民間敬奉紫姑并非因為她是廁神,而是紫姑代表了封建社會中深受壓迫的女性,才得到女性的崇拜,把她奉為弱女子的保護神來祭祀。
來源:經典老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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