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市人民法院創建訴訟服務窗口工作方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落實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圍繞“努力實現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通過創建“多渠道、一站式、綜合性”的訴訟服務中心,最大限度地服務人民群眾、服務律師參與訴訟、服務審判工作,依照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在全省法院創建訴訟服務示范窗口的意見》和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在全市法院開展創建訴訟服務示范創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 訴訟服務示范窗口主要是指以最大限度服務訴訟參與人和審判工作為中心積極推動社會管理創新建設,將審判、執行事務性工作由后臺交由前臺,擴充服務內容提高建設標準,建設并完善一站式優質服務窗口。
第三條 訴訟服務中心應按照《廣東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標準》建設,并對建設情況進行自查和批評,針對自評的具體情況開展有針對性的整改和完善工作。
第二章 內容
第四條 在訴訟示范窗口建設內容:
(一)在硬件建設上,打造“一站式”訴訟服務大廳
1.根據自身情況,采取新建、擴建、改建等方式,改善訴訟服務大廳硬件條件。
2.科學安排立案、信訪、訴調對接、視頻接訪、特殊人群綠色服務、閱卷等區域,方便當事人選擇訴訟服務。
3.配齊配強案件設備、電子屏、無線網絡、自助查詢設備、飲水設施等配備。
(二)在軟件建設上,實現訴訟服務轉型升級
提供網上引導、網上查詢、網上咨詢,開展視頻庭審、視頻接訪、視頻調解等服務,逐步實現網上立案、網上閱卷、網上申請、電話立案等。
(三)在風險防控上,措施有力、制度機制完善健全
1.有專門、完善、操作性強的重大敏感案件甄別、篩選、報告工作機制。
2.在立案環節做好風險防范,抓早、抓小、抓苗頭,在具體辦理每一件立案手續尤其是重大敏感案件立案時,都能一一評估是否存在風險。
3.在立案環節遇到重大敏感案件,及時主動逐級報告上級法院,堅持應報盡報,切實做到一要及時、二要有處置意見,同時做到“三同步”,即同步做好依法處理、輿論引導、社會面管控。
4.健全完善維穩安保聯動機制,依法打擊違法濫訴、纏訪等違法行為,維護正常的訴訟秩序。
第三章 標準
第五條 創建訴訟服務示范窗口應具備以下標準:
(一)基礎性訴訟服務
1.有明顯標志,方便群眾出入。
2.安檢設施齊全(手持安檢儀、液體檢測儀、通道式 X 光物檢儀等安檢設備)。
3.大廳面積滿足功能發揮的實際需要,為群眾接收訴訟服務提供舒適的空間環境,做到布局合理、寬敞明亮、整潔衛生。
4.在大廳中間位置設置導訴臺,配備專門的導訴員。
5.立案及信訪窗口數量能夠滿足登記立案、受理申請、判后答疑、信訪接待等審判事務的需求,避免群眾過長時間等待。
6.有電子顯示屏幕,滾動播放訴訟指引、實時審判信息等內容。
7.為當事人提供來訪須知、訴訟指南、風險告知書等訴訟指引資料,配備電子觸摸屏等自動查詢設備。
(二)便民利民措施
1.為涉及民生案件建立“綠色服務通道”,優先立案、審查、保全,快速送達、調解、執行。
2.建設律師服務平臺,設置律師休息室、律師閱卷室、律師專門通道等服務設施。
3.設置休息座椅、飲水器具、手機充電和衛生服務設施。
4.提供免費無線網絡服務。
5.設立便民服務區,提供筆墨、紙張,復印、打字、傳真等服務。
(三)多元化訴訟服務
1.建立獨立的視頻接訪室;
2.開辟專門場所,為其他組織開展行業調解、商業調解、行政調解等提供平臺,建立矛盾糾紛聯動化解機制;
3.設立律師參與化解涉訴信訪糾紛工作室。
(四)機制建設
1.加強組織領導,院長親自抓,各部門全力配合。
2.加強機構建設,實行獨立編制,歸口管理。
3.配齊配強與訴訟服務工作相適應的人員力量,建立人員相對穩定與定期輪崗相結合的管理機制。
4.規范服務制度:明確各項服務項目的辦理時間、期限和要求。
5.崗位責任制度:對各個崗位實行定崗、定人、定責。
6.首接負責制度:首位接待的工作人員認真負責做好接待工作,及時處理或移交。
7.辦事公開制度:各項訴訟服務工作的流程和結果留有記錄并方便群眾了解、查詢、評價和監督。
8.工作人員統一著裝上崗,做到精神飽滿、儀表端莊、舉止得體,服務周到、用語文明、工作高效、方法適當。
(五)信息化建設
1.建立法院門戶網站,完善法院公開信息、案件流程信息,訴訟電子檔案等數據庫,實現數據的實時更新。
2.逐步建立當事人通過網絡提交案件材料,經法官審查,可直接網上立案、查詢、申請。
3.在訴訟檔案電子化的基礎上,提供網上閱卷服務。
第四章 管理
第六條 訴訟服務示范窗口的管理由陸豐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負責,本院黨組指導、監督和管理。訴訟服務示范窗口要接受所在地市直機關文明辦的監督,并積極參加所在文明辦組織的創建工作。
第五章 附則
第七條 本方案由陸豐市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方案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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