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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豐市人民政府關于轉發汕尾市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重心下移一批市級行政權力事項決定的通知
陸府函〔2021〕212號
陸豐市人民政府關于轉發汕尾市人民政府關于
取消和重心下移一批市級行政權力事項
決定的通知
市直有關單位:
現將《汕尾市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重心下移一批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汕府〔2021〕48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落實和銜接工作,細化監管措施,提高監管效能,推進政府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法治化,確保接得住、管得好。
陸豐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2日
文件:汕尾市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重心下移一批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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