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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居民5項戶口遷移可跨省通辦
為進一步深化戶籍管理“放管服”改革、提升戶政服務便利化水平,廣東公安自2021年9月10日起,已全面開通廣東與福建、廣西、海南三省(區(qū))戶口遷移“跨省通辦”試點工作,受到群眾的一致好評。現根據公安部三局最新工作要求,結合全省實際,從12月13日起,戶口遷移“跨省通辦”擴大至全國!
跨省通辦受理范圍:全國戶籍居民需辦理工作調動戶口遷移、大中專院校錄取學生戶口遷移、大中專學生畢業(yè)戶口遷移、夫妻投靠戶口遷移、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移等5項跨省遷移業(yè)務的。“跨省通辦”工作流程包含申請受理、準予遷入、遷出登記、辦理遷入四方面內容。
跨省通辦流程: ★申請人根據遷入地戶口遷移政策規(guī)定,向遷入地公安機關提出落戶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遷入地公安機關審核同意遷入的,可自愿選擇“戶口遷移‘跨省通辦’服務”。申請人因個人原因拒絕選擇“跨省通辦”服務的,遷入地公安機關按原規(guī)定辦理遷移手續(xù);
★遷入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準遷手續(xù),將準遷信息推送遷出地公安機關,并告知遷出地公安機關申請人準遷信息及聯系方式;
★遷出地公安機關在收到準遷信息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信息核查,聯系申請人核實戶口遷移具體情況,確認無誤后辦理戶口遷出手續(xù),并將遷出信息告知遷入地公安機關; ★遷入地公安機關收到遷出信息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核實確認無誤后通知申請人辦理落戶手續(xù)。申請人持有的遷出地《居民戶口簿》,由遷入地公安機關進行繳銷或作遷出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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