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市2020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2021年8月29日在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五十次會議上
陸豐市審計局副局長 陳尊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報告我市2020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審議。
2020年,市審計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對審計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要求,以及市十五屆人大五次會議有關決議,圍繞推動陸豐裂變發展,實現藍色經濟崛起,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依法審計了2020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各鎮各部門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高質量發展,深入推進“1+1+9”工作部署,扎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三大行動”成效明顯,經濟平穩運行,社會安定和諧。2020年市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良好。
──財政資金效益提高明顯。中央直達惠企利民資金7億元落地見效,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支出分別增長8.1%、0.3%,利用新增債券資金13.58億元全部用于支持“項目雙進會戰年”行動,全年75個重點項目完成已完工22項,全年實現地區生產總值360.1億元,增長4.6%,促進了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民生領域保障有力。一是確保底線民生支出,全年社會保障和醫療衛生支出30.9億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5%;二是支持推進鄉村振興等惠農政策,全年農林水支出13.1億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4.81%;三是完善交通基礎建設,全年交通運輸支出2.4億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71%。
──公共服務能力提升明顯。一是抓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2020年投入1.38億元用于支持疫情防控處置等工作,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財力支撐;二是保障禁毒綜治等重點支出,加快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 2020年投入公共安全支出4.82億元,社會環境顯著改善;三是加大對教育文化事業投入,提高公共服務質量,2020年教育文化事業支出24億元,其中投入教育支出21.3億元,比2019年增加1億元,投入文化支出2.7億元,人均公共文化支出達到考核目標。
──審計整改力度進一步加大。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成效良好。對上一年度審計查出的問題,市審計局要求各單位精準施策、分類整改,相關地區、部門和單位認真落實主體責任,按項逐條跟蹤落實整改,成效顯著。據統計,截至2021年6月底,對2020年度審計查出的63條問題,已整改到位52條,整改金額10.05億元,整改完成率82.54%。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組織實施2020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草案情況審計、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
(一)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組織對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決算草案編制情況進行審計。市本級決算草案反映,2020年,市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95.43億元,總支出92.99億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88.41億元、上解支出4.1億元、調出資金0.16億元、地方債券還本支出0.32億元,年終結轉2.44億元;市本級政府性基金總收入31.06億元、總支出29.88億元,年終結轉1.18億元;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977萬元、總支出976萬元,年終結轉結余1萬元。審計結果表明,市財政局等有關單位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推動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助力打贏三大攻堅戰,財稅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 2020年預算代編規模過大,涉及資金11.25億元。
2.通過暫付款掛賬方式少列支出,涉及資金6.37億元。
3.截至2020年底,財政專戶尚有3331.53萬元未及時繳入國庫。
4.將公證費納入行政事業性收費上繳國庫,多列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0.70萬元。
5.截至2020年底,已開具繳款通知書但未及時收取非稅收入832.02萬元。
6.未按照規定設置預備費。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利用大數據審計方式,對全市82個一級預算單位2020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40個單位項目預算執行率低。經抽查,截至2021年2月底,有40個單位涉及273個項目預算執行率低于50%。
2.10個單位違規將項目資金從零余額賬戶轉至基本賬戶,涉及轉賬92次1059.11萬元。
3.26個單位非稅收入未及時上繳國庫,涉及金額641萬元。
4.31個單位存在超出規定范圍和限額使用現金行為,涉及金額1820.2萬元。
5.16個單位存在報賬手續不規范、審批程序不健全等行為,涉及金額239.9萬元。
6.21個單位存在無預算列支公務接待費、會議費及培訓費等情況,涉及金額255.39萬元。
7.1個單位辦公樓修繕、裝修工程未經批準,項目支出無預算,且未執行政府集中采購規定,涉及金額102.22萬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按照省審計廳和汕尾市審計局有關要求,開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
(一)全市“基層基礎建設年”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審計。對全市“基層基礎建設年”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未落實正常離任村干部補貼。
2.部分村(社區)“一村一警”推進工作進度不理想。
3.部分駐村法律顧問未按規定到社區開展工作。
(二)陸豐市營商環境優化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對市營商環境優化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不動產登記業務辦理不便民。
2.供水、供電、有線電視等項目進駐政務大廳有名無實。
3.工建審批各自為政,多頭要求提交申報資料。
(三)全市2020年技工培養政策落實和資金使用績效專項審計。對市2020年技工培養政策落實和資金使用績效進行專項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市高級技工學校建設工作推進慢。
2.與無資質培訓機構聯合辦學。
3.“廣東技工”工程政策和資金效益發揮不佳。
三、鄉村振興相關政策和資金審計情況
對我市2018至2020年鄉村振興相關政策和資金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不到位。
(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力度不足。
(三)農業產業發展政策落實和項目推進存在薄弱環節。
(四)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政策落實不到位。
四、重點民生項目和資金審計情況
(一)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審計情況。對我市2020年度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進行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對2020年度基本養老保險的財政補助資金162.13萬元未足額撥付到位。
2.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不到位。
3.對2019年度應撥58743名代繳特殊人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704.92萬元未撥付到位。
4.銀行存款利息未及時繳入財政專戶329.92萬元。
5.基金利息收入未登記入賬4.86萬元。
(二)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投入和使用績效審計。對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投入和使用績效進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部分不符合條件的人員享受公租房。
2.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閑置超2年未使用,涉及金額237.12 萬元。
(三)惠漁政策落實跟蹤審計。對我市惠漁政策落實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油補資金發放不規范。
2.“減船轉產”政策落實不到位。
3.金廂人工魚礁建設項目、甲子漁港避風錨地升級改造和整治維護項目推進不理想。
4.部分鄉鎮政府休(禁)漁補初審把關不嚴。
5.惠漁政務服務事項未進駐實體政務大廳受理審批。
(四)陸城供水管網擴建和改造工程建設項目審計情況。對陸城供水管網擴建和改造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審計調查,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未按規定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2.施工圖設計文件未報相關部門進行審查。
3.部分工程未按照設計圖紙要求施工。
4.未按約定辦理變更手續。
5.監理單位履職不到位。
五、績效審計情況
(一)新增財政直達資金審計情況。對我市新增財政直達資金開展全過程跟蹤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違規向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發放救助,涉及金額14.04萬元。
2.鄉鎮公立幼兒園補短板建設項目、萬里碧道(金廂溪碧道、甲子灜江碧道)建設工程、“四好農村”公路改造工程3個抗疫特別國債基建項目截至2020年8月31日均未開工,處于前期工作階段。
3. 2020年公立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和診室規范化建設補助資金850萬元截至2020年11月11日仍未撥付使用。
4.將新增財政直達資金轉至預算單位賬戶,截至2020年11月11日,仍有14.57萬元未形成實際支出。
5.萬里碧道(金廂溪碧道)未批先開工。
6. 2020年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第二批)特殊直達資金938萬元截至2020年8月31日仍未撥付使用。
針對上述問題,已通過重新安排、收回資金、加快撥付等方式積極整改,截至2021年7月底,審計指出問題已全部整改完畢。
(二)專項債券使用管理情況審計。在本級財政審計中,重點關注專項債券使用管理情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省道510河西至西南段改建工程、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新建項目專項債券使用緩慢。
2.螺河東路(一期)市政工程建設進度緩慢問題整改不到位。
六、國有企業審計情況
對市屬國有企業進行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職工重復報銷通訊費。
(二)用于非公益性捐贈249.8萬元,且沒有執行相關內部管理程序。
(三)公務接待管理不規范。
七、原因分析及審計建議
以上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一是財政部門預算編制不夠精細化,定額標準缺乏一定的科學性;二是部分單位項目儲備和前期準備不充分,資金跟蹤不到位,導致部分資金及資產沉淀閑置。三是部分單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統籌協調力度不夠,遵守財經法紀的意識不強。綜合審計反映的情況與問題,審計建議:
(一)要進一步加強預算編制管理,規范預算編制行為。陸豐市財政部門應進一步加強預算編制工作的管理,嚴格控制代編預算規模,進一步細化預算編制,切實提高預算到位率;按規定設置一般公共預算預備費,統籌協調相關單位做好預算編制工作,提高預決算編制的透明度和嚴肅性,規范預決算編制行為。
(二)要進一步推進項目建設,加快政府性債券資金使用進度。陸豐市財政和相關部門要健全和完善政府性債券資金管理制度,扎實做好項目庫建設,加強對相關項目單位使用債券資金的管理和監督,督促項目單位和主管部門落實項目管理責任,加強項目前期管理工作,加快政府性債券項目預算執行進度,確保政府性債券資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三)要進一步嚴格財政收支管理,確保全面、真實、準確反映財政收支情況。市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財政部《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全面清理往來款項,按照有關規定強化經營服務性收入管理,確保各項非稅收入及時足額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進一步規范財政收支行為。
(四)強化政策銜接,推動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各相關單位要做好政策銜接和整合協調,建立健全信息化共享和管理機制,加大財政統籌力度,加大對重大決策、重點支出、民生項目的保障力度,推動重大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圍繞補齊民生和社會事業短板,深入推動鄉村振興戰略等重大政策落實到位。
對本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具體審計情況,市審計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報告反映的問題正在得到整改和糾正;對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已作出處理處罰意見;對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建議有關單位建章立制,加強內部管理。下一步,市審計局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關單位認真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今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開局之年,做好各項審計工作意義重大。我們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堅強領導下,自覺接受市人大的指導和監督,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為把陸豐建設成為沿海經濟帶靚麗明珠和粵港澳大灣區“橋頭堡”作出審計貢獻。
報告完畢,請予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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