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2019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結果報告
——2021年4月28日在汕尾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八次會議上
汕尾市審計局黨組書記 局長 李林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去年,市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審議了《汕尾市2019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并提出了審議意見。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整改工作部署推進情況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請予審議。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張曉強書記多次對審計專題報告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門嚴格落實整改主體責任,找準存在的問題,做到切實整改到位。逯峰市長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對照查出的問題逐項整改,并完善制度機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市審計局建立審計整改監督臺賬,向相關部門、單位和縣(市、區)政府印發整改通知書、整改提醒函和問題清單,結合審計項目實施,積極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促檢查。《汕尾市2019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81個問題,截至2021年3月,已落實整改76個,整改完成率為93.83%。整改問題金額239154.53萬元,促進完善規章制度14項。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進情況
各地、各部門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圍繞“治已病、防未病”工作目標,強力推進問題整改,在真改、實改上持續用力,切實推進整改工作落地見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實整改責任。我市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對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指引,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落實到具體審計整改工作中,強化政治責任擔當,以刀刃向內的自我革命精神認真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各地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有關審議意見,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狠抓審計整改責任落實,扎實做好審計整改“后半篇文章”,促進審計整改與加強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等緊密結合,以審計整改落實推動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健全長效機制,增強整改動力。各地各部門深刻認識做好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履行整改主體責任,不斷健全整改工作機制,加強督辦和跟蹤檢查,重點約談問題較多、整改難度較大的單位負責人,并加強部門間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推動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落實。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單位,對逾期未履行整改工作的部門和單位,發出審計整改提醒函,并對部分單位的整改情況開展審計整改“回頭看”,推動建立政府主導、被審計單位落實、主管部門監管、審計督促跟蹤、人大監督、紀委監委巡察問責的審計整改聯動機制,形成整改合力,增強整改動力。
(三)深化結果運用,提升整改效能。各地各相關部門堅持問題導向,深化審計成果運用,注重舉一反三、標本兼治,將整改工作與加強管理,完善機制健全制度相結合,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提升整改效能。如:市政府印發了《汕尾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汕尾市學前教育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完善了我市學前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市財政局出臺了《汕尾市市級財政支出管理暫行辦法》《汕尾市地方政府新增債券項目儲備庫實施方案》等相關規定,推動合理、有效配置財政資源,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截至2021年3月底,針對《汕尾市2019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有關部門和單位采取上繳國庫、加快撥付進度、盤活存量資金統籌使用、調整賬目等方式,整改問題資金239154.53萬元,促進項目完成建設任務50個,促進完善和建立規章制度14項。
(一)財政管理方面
1.市級財政管理方面。
(1)財政預決算編制不夠規范、完整的問題。市財政局從2020年起謀劃下一年度預算項目庫,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規定,將“政府公共預算”編制細化到業務主管部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對上級提前下達轉移支付指標納入本級預算管理的通知》(汕財預函〔2020〕57號),要求各業務科室截止每年12月31日前收到省提前下達轉移支付資金,統一編入部門預算草案,確保財政年初預算應編盡編。
(2)多列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問題。市財政局已按規定將相關資金進行了相應的賬務調整,在非稅系統中關閉公證服務費項目。
(3)少計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問題。市財政局已將少計的收入全部上繳國庫,作為一般預算公共預算收入。
(4)對上年權責發生制列支掛賬事項仍未作清理的問題。預算資金169項共1276.15萬元已全部消化完畢,同時,市財政局加大力度對存量資金進行盤活,逐漸清理核銷歷史掛賬。
(5)市級財政預算調整方案未報經市政府審批的問題。從2020年開始,市財政局規范預算調整方案決策和審批程序。
(6)個別年初代編預算資金先安排后審批的問題。市財政局加強和規范預算代編資金審批管理程序,印發《汕尾市市級財政支出管理暫行辦法》,嚴格執行預算管理規定。
(7)部分財政存量資金盤活未到位的問題。市財政局已對2019年度存量資金進行清理盤活,收回資金共32669.14萬元統籌安排。
(8)政府產業投資基金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市財政局已要求相關公司進行績效自評,并組織第三方對政府產業投資基金進行了績效評價;要求相關公司對沉淀閑置的1500萬元政府產業投資基金盡快投入到具體項目,發揮財政資金效益。
(9)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執行不到位的問題。市財政局于2020年1月開始,將國庫集中支付覆蓋所有預算單位和公共財政預算資金,嚴格執行財政直接支付規定。
(10)市直部門存在預算執行率低的問題。相關單位通過加快項目進度和調整項目等方式,促進資金支出7744.01萬元,財政收回資金統籌使用15325.45萬元。
(11)項目庫管理制度未執行到位的問題。相關單位加強與市財政局的溝通協調,已將37個項目納入項目庫管理。
(12)執行政府采購制度不到位的問題。相關單位已將年度采購編入年初預算。
(13)超出規定范圍和限額使用現金、未落實公務卡結算制度的問題。市財政局通過制定現金使用額度制度、要求各單位嚴格執行公務卡結算等措施落實整改。
(14)非稅收入未上繳國庫的問題。相關單位已按要求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將非稅收入上繳國庫。
2.紅海灣經濟開發區財政管理方面。
(1)預算編制不夠完整和細化的問題。從2020年開始,將政府性基金、社會保險基金等收入和支出納入預算管理;建立了“三公”經費預算管理制度,實行公務接待費單列預算管理;對未調整的16720萬元預算支出進行了調整。
(2)專項資金執行率低的問題。加快項目申報和建設進度,截至2020年12月底,支付了項目資金848.29萬元。
(3)非稅收入未上繳國庫的問題。已將非稅收入1228.47萬元繳入國庫,納入預算管理。
(4)未按規定執行國庫集中支付的問題。2020年7月開始按規定執行國庫集中支付。
(5)扶貧資金閑置的問題。紅海灣加快扶貧項目建設進度,已將閑置資金177.25萬元使用完畢。
(二)政策措施落實方面
1.關于就業財政落實方面的問題。
(1)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市人社局通過開通全市失業保險金穩定崗位補貼網上申請渠道、信息平臺推送穩崗補貼政策、咨詢服務電話、電視臺開設“多措并舉促就業大局穩定”專題報道等措施,對不裁員、少裁員、就業崗位穩定的257家參保企業發放了6批次512萬元穩定崗位補貼。
(2)穩崗補貼申領流程不夠便利,補貼資金到賬時限較長的問題。開通網上申報渠道,凡是符合條件的參保企業只要在年內申報的,均給予受理并按規定發放補貼,縮短補貼資金到賬時間。
(3)失業保險基金支持穩崗企業政策覆蓋面小的問題。市人社局擴大政策覆蓋面,截至2020年12月底,市直申領穩崗補貼的企業110家;陸豐市申領穩崗補貼的企業38家。
(4)穩崗補貼部分用工企業實際未獲得補貼的問題。市人社局已按相關規定撤回發放至勞務派遣公司2019年度的穩崗補助資金,并按規定支付于用工企業。
(5)未向符合條件的參保職工發放提升職業技能補貼等問題。市人社局按規定向122名參保職工發放技能提升補貼,收回不符合規定人員領取的補貼41.72萬元,并制定了相關制度。相關縣人社局已辦理提升職業技能補貼申領。
(6)創業擔保貸款發放力度不大的問題。市人社局擴大了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及小微企業貸款的受惠面,提高貸款額度,并制定了相關制度。
(7)未組織符合條件人員參加就業實習,政策覆蓋面窄等問題。市人社局通過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基地建設,提供更多的見習崗位,加快就業補助資金的使用進度等措施,組織符合條件人員參加就業見習,擴大政策覆蓋面。截至2020年底,就業補助資金已支出1882.69萬元。
2.關于減稅降費政策落實方面的問題。
(1)有5個行政審批的中介服務事項未實行清單管理的問題。市市監局已按規定取消“耐火材料”行政許可事項,其他的4項行政許可事項已進行修改,并由市政數局統一發布,實行清單管理。
(2)優惠政策未完全落實問題問題。市市監局將收取的費用上繳市財政,并將相關收費納入部門預算。
(3)未落實“考培分離”政策的問題。2020年10月份開始,市質量技術協會不再進行與考試相關的培訓。
3.關于清理拖欠民營中小企業賬款工作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市衛健局已建立6家公立醫療機構2019年清理拖欠民營企業賬款臺賬,海豐縣和陸河縣衛健局建立了縣級公立醫療機構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名單,并制定了清償計劃,定期向縣科工信局報送相關信息。
4.關于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相關政策落實方面的問題。
(1)農業、林業專項資金使用緩慢的問題。市林業局督促項目單位加快工程建設進度,加快生態林種植與養護,已完成資金支出3445.2萬元。
(2)對已完工的項目未及時進行驗收的問題。市林業局對已完工的項目進行了驗收,完成資金支出75.31萬元,發揮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
(三)“三大攻堅戰”方面
1.關于扶貧方面的問題。
(1)扶貧資金閑置、財政未及時下達的問題。相關縣(市、區)加快扶貧和鄉村振興項目建設進度,加強資金管理,將閑置的扶貧資金、未及時下撥的扶貧資金全部撥付使用。
(2)產業扶貧方面存在項目經營管理不善等問題。市城區采取改變經營模式等方式增加營業收入,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相關縣(市)與相關企業單位簽訂廠房租賃協議,使扶貧項目產生效益,不再由財政承擔經營效益。
(3)“三保障”惠民政策落實方面的問題。醫保部門優化系統功能和審批流程,將建檔立卡精準扶貧對象補錄入系統。
(4)鄉村振興方面的問題。一是各縣(市、區)加快工程建設進度,加強現場監管。二是全市680個村莊規劃編制已全部完成。三是10個道路改造建設項目,已采取按實結算2個,對8個現場監理及驗收工作流于形式的監理單位發出提醒函,已按要求對工程項目進行了整改。四是10個鄉村振興項目未實現預期效果問題,相關鎮、村通過征求村民意見,增強公共基礎設施設計,加強選址方面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對49個鄉村振興項目工程全部進行竣工驗收,并投入使用。
2.關于污染防治方面的問題。
(1)污染防治攻堅戰資金使用進度緩慢的問題。市生態環境局加快對黃江河流域、榕江流域等整治進度,促進污染防治資金的使用進度,已使用資金1999.4萬元,財政收回統籌使用526.60萬元。
(2)固體廢物綜合管理資金使用進度緩慢的問題。陸河縣加快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填埋場的建設進度,已使用資金126.39萬元。
3.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方面的問題。
(1)地方政府債券管理的問題。相關單位建立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制度和通報制度,加快項目建設和債券資金支出進度。
(2)項目未立項的問題。市發改局已對市文化中心項目、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業務綜合樓修繕項目、市林偉華中學綜合樓和體藝游泳館及配套工程進行了立項。
(3)未建立債券項目安排協調工作機制的問題。市發改局與市財政局于2020年12月21日聯合印發了《關于建立汕尾市地方政府新增債券項目聯動協調工作機制的通知》,建立協調工作機制。
(四)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方面
(1)存在工程項目多計預算造價編制費和監理費的問題。相關單位通過結算,收回多計的工程預算造價編制費和監理費36.4萬元。
(2)建設進度緩慢的問題。相關單位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市區文明路、興華路、翠園街升級改造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市高級技工學校一期項目正在推進中。
(3)未按設計圖紙規范施工的問題。相關單位對監理單位進行約談和通報,監理單位及時整改。
(五)重點民生項目和績效方面
1.關于社會保險基金審計方面的問題。
(1)社保基金預算編制不科學的問題。市社保局進行了綜合分析,總結基金收支趨勢走向,對出現預決算差異大的情況按規定程序調整預算編制,使預算編制更加科學、規范。
(2)市社保基金收入未及時繳入財政專戶、往來款長期掛賬等問題。市社保局加強對社保基金的管理,將基金收入6764.68萬元繳入財政專戶;城區財政已配套補助資金57.36萬元。
(3)向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發放養老、失業保險金的問題。各縣(市、區)社保部門加強數據共享、建立信息對比機制,收回清退的資金31.12萬元。
(4)社保基金未能實現保值增值、未執行優惠利率的問題。2020年7月,全市實行養老保險執行優惠利率,實現基金保值增值。
2.關于教育專項審計方面的問題。
(1)申辦民辦教育機構材料冗余的問題。市教育部門精簡了申辦民辦教育機構所需材料。
(2)未出臺民辦學校和普惠性幼兒園的相關政策等制度落實不到位的問題。教育部門制定并實施民辦學校和普惠性幼兒園管理工作細則,成立學前教育聯席會議制度,推進學前教育工作的發展。
(3)教育專項資金使用進度緩慢等問題。相關縣(市、區)教育部門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管理,督促項目建設進度,已支付資金1806.49萬元;發放定額補助361.34萬元,財政收回統籌使用資金66.76萬元;退還相關幼兒園學員培訓費36.21萬元,涉及62人。
(4)未按規定設立民辦教育專項資金等問題。教育部門與當地財政部門協調,籌劃設立民辦教育專項資金;采取公辦幼兒園改擴建、擴班增容、推進小區配套幼兒園等措施,增加公辦學位23281個。
(六)國有企業方面
1.國有企業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各相關縣(市、區)通過盤活出租、完善房產權屬和走法律途徑等方式,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管理處置,發揮資產的作用。
2.部分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盈利能力不足等問題。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相關部門加大對國有企業的改革力度,積極推動國企剝離社會職能和歷史遺留問題。
3.公司治理不規范等問題。市國資委制定《汕尾市市屬國有企業整合組建總體方案》《汕尾市市屬國有企業資產整合和業務拓展實施方案》,推進相關公司改制工作。
4.未能按時完成僵尸企業出清目標任務的問題。截至2020年底,市國資委已完成77家僵尸企業出清工作。
5.關于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專項審計方面問題整改情況。
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2021年度債券資金使用計劃于2020年12月編制并上報市國資委;市投控公司加快運營資金結存資金的使用,截至2020年底,資金已全部支付使用。市投控公司及其子公司按規定配備外部董事、監事人員,制定出臺2項制度。市投控公司主要領導已于2020年11月底辭去汕尾市紅草產業園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和汕尾市振興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市投控公司認真履行了代持股人的職責,聘請第三方中介組織進行審核,并每季度對全部股權投資企業進行至少一次的實地走訪,了解企業經營狀況。
三、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的落實情況
市政府高度重視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的審議意見,組織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制定改進措施。
(一)關于發揮好審計監督職能作用,全力推進各項政策落實的審議意見
審計機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出席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和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以及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工作部署和工作重點,持續開展重大政策跟蹤審計及財政、民生、重點投資建設、自然資源資產等專項審計,密切關注相關領域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一是加強對我市推進基層基礎建設年、項目“雙進”會戰年、營商環境優化年“三大行動”等中心工作以及開展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物資政策落實跟蹤審計,在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中發揮審計監督作用。二是組織開展減稅降費、清欠賬款、“三大攻堅戰”“六穩”“六保”“放管服”改革推進等政策跟蹤審計。加強對相關政策措施和執行情況的研究分析,對體制性障礙、機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等進行分析總結,提出切實有效的審計建議,推動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關于強化民生審計,拓展民生審計廣度的審議意見
審計機關樹牢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大重點民生資金和項目的審計力度,拓展民生審計廣度,圍繞各級政府承諾民生實事和重大民生政策的落實情況,積極開展精準扶貧、鄉村振興、社保基金、教育專項、住房保障資金等民生政策、項目和資金審計。結合預算支出安排、資金使用績效、權力運行等方面實現全方位全過程審計監督,提高民生資金使用績效,規范權力運行,促進各項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實處,切實增進民生福祉。
(三)關于積極推動整改,“治已病、防未病”的審議意見
審計機關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既要“查病”,更要“治已病、防未病”,做好常態化“經濟體檢”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履行好經濟監督職責,積極推動審計整改工作。根據省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要求,市審計局出臺了《汕尾市審計機關審計整改監督管理制度》,加強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的跟蹤督促檢查力度,加強與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的協作配合,積極推動建立“政府主導、被審計單位落實、主管部門監管、人大監督、紀委監委巡察問責、審計跟蹤督促”的審計整改聯動機制,促進審計整改監督工作規范化、常態化,使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發揮審計“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四、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問題及繼續推進整改工作安排
從整改情況看,審計工作報告所反映的問題大部分已得到整改,整改取得較好成果。但有一些問題的整改仍在持續進行中。主要是:
(一)預算執行率低、往來款長期掛賬等屢審屢犯問題,主要是項目前期工作落實不到位、項目落實推進不力、預算調整、歷史遺留問題等多種因素造成,需要分階段統籌推進并逐步解決。
(二)政府重點投資項目推進慢,履行手續不齊全等問題,主要是相關重點投資項目建設存在征地難、審批環節多、牽涉面廣、糾紛易發等工作難點,需要統籌協調各方合力推進,并履行必要程序。
(三)部分產業扶貧和鄉村振興項目進度慢,主要是資金安排與地方產業發展不匹配,沒有充分考慮鄉村產業基礎薄弱、交通不便等情況。相關部門還需加強政策指引,完善制度和資金安排。
有關縣(市、區)和相關單位對未完成整改的審計查出問題,已作出承諾和工作安排,加大力度推進整改工作落實到位。一是分類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措施。深入分析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逐條逐項研究整改措施,確保每個整改事項有安排、有舉措。二是強化責任擔當,推進整改落實。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督促指導和監督問責。三是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健全審計整改長效機制。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合力推動整改,對整改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深入研究分析產生原因,舉一反三,完善體制機制。
下一步,市審計局將落實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及市人大常委會的指導和監督,持續加強對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的跟蹤檢查,以釘釘子精神推動整改落實,促進整改責任單位進一步落實整改措施,確保整改真正改到位、改出成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我們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市委七屆十三次、十四次全會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為推動汕尾“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為汕尾全面接軌深圳、全力融入“雙區”、建設沿海經濟帶靚麗明珠作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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