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完善居民階梯電價“一戶多人口”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
粵發改價格函〔2023〕553號
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
2021年4月,我委印發《關于居民階梯電價“一戶多人口”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21〕826號),針對一年多來執行中群眾反映的情況和問題,為進一步完善政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粵發改價格函〔2021〕826號文規定“一戶家庭人口滿5人及以上可申請每戶每月第一、二、三檔分別增加100千瓦時階梯電量基數”,即增加后夏季標準第一檔電量為0-360千瓦時,第二檔電量為361-700千瓦時,第三檔電量為701千瓦時及以上;非夏季標準第一檔電量為0-300千瓦時,第二檔電量為301-500千瓦時,第三檔電量為501千瓦時及以上。
二、在粵發改價格函〔2021〕826號文規定的一戶家庭人數認定依據的基礎上,申請人可提供結婚證、出生證、原戶口簿等予以佐證直系親屬關系。供電部門在收到相關佐證及證明材料后,可認定一戶家庭人口數量。
三、對于同一登記地址家庭人數滿5人及以上符合條件,但戶口簿(或居住證明材料)登記地址與實際用電地址不一致的情況,可在登記地址與實際用電地址中任選一地址申請辦理“一戶多人口”用電手續。
四、其余事項仍按粵發改價格函〔2021〕826號文執行。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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