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陸康精神病醫院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 2023-12-13 11:23
- 來源:汕尾市生態環境局陸豐分局
- 發布機構:陸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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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分局擬批準《汕尾陸康精神病醫院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屆滿),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陸豐市東海鎮北堤路14號廣豐大廈七樓,郵編:516500
聯系電話:0660-8511678
傳 真:0660-881286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汕尾陸康精神病醫院建設項目 |
建設單位: | 汕尾陸康精神病醫院 |
建設地點: | 陸豐市潭西鎮潭東村東管區廣汕公路法留山路段南側 |
環評機構: | 佛山市綠哲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汕尾陸康精神病醫院建設項目建設地點位于陸豐市潭西鎮潭東村東管區廣汕公路法留山路段南側(中心坐標為東經115°33′25.506″,北緯22°57′1.728″),占地面積為10000平方米,建筑面積為7962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門診、住院病區、食堂、員工宿舍、門衛值班室、發電機房、車庫及配套設施等,內設有內科(限門診,不設專科),精神科(限精神病專業、精神衛生專業、藥物依賴專業、精神康復專業、社區防治專業、臨床心理專業)、醫學檢驗科、醫學影像科、中醫科(限針灸專業、推拿專業、康復醫學專業),設置床位150張,門診平均每天就診人數約8人。本項目醫務人員合計為75人,其中在醫院住宿員工50人,醫院設有食堂。項目總投資12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0萬元。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嚴格落實廢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廢水經隔油池預處理后和醫療廢水、醫務人員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排入自建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一體化設施工藝為采用“A/O生物接觸氧化+消毒”處理工藝,經處理后符合《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 中表2的排放標準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綠地灌溉水質》 (GB/T 25499-2010) 的較嚴值要求,回用于綠地灌溉,不外排。 (二)嚴格落實廢氣污染防治措施。廚房產生的油煙經集氣罩收集后通過靜電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高空排放,油煙排放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 》(GB 18483-2001) 小型標準要求;備用發電機燃油尾氣經收集后由15m高的排氣筒排放,廢氣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項目污水處理設施進行須加蓋密閉,加強污水設施管理及周邊綠化,做好醫療廢物的密封、清運和消毒工作和醫療廢物暫存間的防滲漏等有效措施,確保臭氣無組織排放符合《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中表3污水處理站周邊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濃度限值要求。 (三)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項目應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進行合理布局,并安裝減振降噪等措施,確保項目廠界噪聲排放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92008)中的2類標準。 (四)嚴格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項目一體化醫院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醫療廢物、廢燈管等危險廢物收集后暫存于按規范設置的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并及時交由有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置單位處理,危險廢物貯存場所應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的有關要求;生活垃圾經分類收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餐廚垃圾交由有資質的餐廚垃圾處置公司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