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市吉泓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年產10萬立方米混凝土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 2022-10-13 16:10
- 來源:汕尾市生態環境局陸豐分局
- 發布機構:陸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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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批準《陸豐市吉泓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年產10萬立方米混凝土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屆滿),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陸豐市東海鎮北堤路14號廣豐大廈七樓,郵編:516500
聯系電話:0660-8511678
傳 真:0660-881286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陸豐市吉泓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年產10萬立方米混凝土擴建項目 |
建設單位: | 陸豐市吉泓源混凝土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陸豐市南塘鎮南碣公路東側(與碣石鎮交界處) |
環評機構: | 廣東粵揚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陸豐市吉泓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年產10萬立方米混凝土擴建項目建設地點位于陸豐市南塘鎮南碣公路東側(與碣石鎮交界處)(中心坐標為東經115°52′6.960″,北緯22°52′8.317″),本項目是在原項目名稱、經營范圍等不變的情況下進行擴建,擴建內容主要包括:(1)新建1個攪拌樓、1個堆料倉庫和新增1套攪拌輔助設備,年產混凝土增加10萬立方米;(2)占地面積不變,新增建筑面積1505平方米,總投資增加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0萬元;即擴建后,全廠占地面積為10000平方米,建筑面積5209平方米,年產混凝土25萬立方米。本項目新增員工10人,均不在廠內食宿,全廠實行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時,每年工作300天。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間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廢水經隔油隔渣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灑水等,不得外排;施工場地應采取灑水、遮蔽等措施控制揚塵污染,確保施工廢氣符合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標準;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施工作業時間,采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隔聲減噪等措施減小施工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確保施工期廠界噪聲符合《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及時分類清理施工產生的固體廢物,切實維護周邊環境。 (二)嚴格落實廢水污染防治措施。車輛清洗廢水、設備清洗廢水、實驗室廢水經“過濾+三級沉淀”處理后,回用于生產,不外排;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地埋式一體化設施(缺氧+接觸氧化工藝)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 18920-2020 )中的城市綠化標準后,用于綠化灌溉,不外排。 (三)嚴格落實廢氣污染防治措施。粉煤灰、水泥存儲產生的廢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料筒倉裝卸料及呼吸廢氣、投料粉塵、物料混合攪拌廢氣通過排氣管引至配套的脈沖式布袋收塵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設置密閉式料倉,砂石卸料、堆場產生的廢氣通過灑水抑塵后無組織排放;確保顆粒物無組織排放達到《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 備用柴油發電機廢氣擬通過發電機自帶濕式洗滌吸收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P1)排放,確保SO2、NOX、顆粒物排放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限值的要求。 (四)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項確保項目西邊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4類標準,其余邊界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五)嚴格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項目產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實驗室固廢交由有處理能力單位處理;除塵裝置收集的粉塵、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產;廢柴油空桶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