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市博美自來水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 2021-07-15 16:58
- 來源:汕尾市生態環境局陸豐分局
- 發布機構:陸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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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批準《陸豐市博美自來水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屆滿),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陸豐市東海鎮北堤路14號廣豐大廈七樓,郵編:516500
聯系電話:0660-8511678
傳 真:0660-881286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陸豐市博美自來水廠建設項目 |
建設單位: | 陸豐市博美自來水廠 |
建設地點: | 陸豐市博美鎮龍江古寺山后 |
環評機構: | 汕尾恒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陸豐市博美自來水廠建設項目選址于陸豐市博美鎮龍江古寺山后(中心點坐標為E115°47′7.512″,N22°57′28.35″),占地面積為2200平方米,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取水工程、輸水管道工程、凈水工程、送水泵站工程等主體工程,宿舍樓、辦公樓、值班室等輔助工程,以及其他配套工程。本項目供水能力為300萬立方米/年,取水水源為八萬河,供水區域為博美鎮城區居民及附近村莊居民。本項目員工人數為11人,均在項目內住宿,不在項目內就餐,實行1班制,每班工作8小時,每年工作300天。項目總投資80元,其中環保投資10萬元。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間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廢水經隔油隔渣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灑水等,不得外排;施工場地應采取灑水、遮蔽等措施控制揚塵污染,確保施工廢氣符合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標準;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施工作業時間,采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隔聲減噪等措施減小施工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確保施工期廠界噪聲符合《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及時分類清理施工產生的固體廢物,不能回填利用的應及時清運處理,切實維護周邊環境。 (二)嚴格落實廢水污染防治措施。項目反應沉淀過濾池的排泥水經排泥池處理后進入污泥濃縮池,將排泥水分離成上清液及污泥,污泥脫水后外運處理,上清液部分進入回流調節池處理后作為原水回用;反沖洗廢水回流沉淀過濾池,經泵提升進入水處理系統前段作為原水回用;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21)中城市綠化標準后經抽糞車定期進行清運,用于博美鎮農田調肥灌溉。 (三)應采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有效的隔聲降噪措施,確保運營期間項目周邊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的2類標準。 (四)項目產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理;污泥外運至當地指定點收集后用于博美鎮建設填土;廢包裝材料交由專業單位回收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