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廣東省新時代教師發展體系建設實施方案》來了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把教師隊伍建設作為基礎工作,遵循教育規律和教師成長發展規律,以提升教師師德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為重點,以健全教師教育體系、促進師資合理配置、深化教師管理制度改革、提高教師地位待遇為著力點,深入實施“強師工程”,構建教師發展體系,促進教師隊伍數量、結構、素質協調發展,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為我省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當好“兩個重要窗口”提供師資保證。 二、工作目標 到2022年,全省教師發展體系基本形成,教師職業發展通道更加暢通,教師管理體制機制更加完善,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機制更加健全。教師隊伍結構性緊缺狀況基本緩解,各學段生師比達到國家和省的規定要求。教師學歷水平穩步提升,幼兒園專任教師大專以上學歷比例達到90%,小學和初中專任教師本科以上學歷比例分別達到80%和95%,高中階段學校教師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比例達到20%,高等職業院校教師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碩士以上學位)比例達到65%,本科高等學校教師具有博士學位比例達到45%。職業院校專業課教師中“雙師型”教師比例穩定在60%以上,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明顯提升。 到2025年,教師發展體系健全完善,教師隊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進一步提升。教師綜合素質、專業化水平和創新能力顯著提升,教師基本適應信息化、智能化等新技術變革需要,積極有效開展教育教學。教師學歷水平進一步提升,幼兒園專任教師大專以上學歷比例達到93%,小學和初中專任教師本科以上學歷比例分別達到83%和96%,高中階段學校教師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比例達到22%,高等職業院校教師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碩士以上學位)比例達到68%,本科高等學校教師具有博士學位比例達到48%。高層次人才隊伍不斷壯大,培養造就一批骨干教師、名教師、名校長和教育家型教師和杰出人才、領軍人才。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 1、加強教師黨支部和黨員隊伍建設。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自覺用“四個意識”導航,用“四個自信”強基,“兩個維護”鑄魂,引導教師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實到每個教師黨支部和每位教師黨員,充分發揮教師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教師的先鋒模范作用。健全“雙帶頭人”和“雙培養”機制,加大教師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力度,把教師黨支部書記培養成為“黨建帶頭人、業務帶頭人”,把骨干教師培養成黨員,把黨員教師培養成教育教學骨干。高校教師黨支部書記“雙帶頭人”基本實現全覆蓋。配齊建強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隊伍,打造多樣化、立體式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綜合素質提升平臺。全面加強教師隊伍思想政治工作,提升教師思想政治素質。 2、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加強師德教育,深入開展師德建設主題教育月活動,以學習踐行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為準則為重點,引導教師自覺依法執教、規范執教,不斷提升教師職業道德素養。加強師德基地建設,強化師德培訓,將師德師風建設要求貫穿教師發展和管理全過程。完善教師招聘和引進制度,嚴格思想政治和師德考察。突出典型樹德,持續開展優秀教師典型事跡宣傳。將師德考核擺在教師考核的首要位置,堅持師德第一標準。完善師德師風監督機制,健全多元監督體系。堅持對師德違規行為“零容忍”,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依法撤銷教師資格,堅決清除出教師隊伍。 (二)健全教師教育體系 3、優化師范教育體系。持續推進“新師范”建設。堅持教師教育以師范院校為主,師范院校以培養教師為主的原則,引導師范院校合理定位。科學規劃高等學校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等急需緊缺專業布局和培養規模,支持有關高等學校擴大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專業招生規模,支持地方統籌資源設立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普通師范院校和綜合性院校的師范專業按要求開設特教必修課程。支持高水平綜合大學開展教師教育,推動有基礎的高水平綜合大學成立教師教育學院,設立師范專業,積極參與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教師培養工作。完善師范院校招生辦法,開展師范院校招生錄取改革,擴大我省高等學校師范類本科專業納入提前批招生錄取的范圍。爭取教育部支持在辦學基礎扎實、培養質量高、生源質量好的本科師范院校開展基于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改革試點。深入實施公費定向培養粵東西北中小學教師計劃。逐步擴大教育碩士的培養規模,鼓勵有教育碩士授權點高等學校與省內院校開展教育碩士聯合培養工作。完善職業技術師范生培養模式和培養機制,擴大職業技術師范生培養規模,探索高職(專科)、本科與專業學位研究生銜接招生培養模式改革等方式,提升職業技術師范生培養層次。全面開展師范類專業認證及對標建設,加強教師教育學科專業和課程建設。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探索建立“政府-高等學校-中小學”協同培養體系,積極推進創建國家教師教育創新實驗區,遴選一批省級示范性教師教育實踐基地。強化師范生實踐能力培養,落實師范生教育實踐累計不少于1個學期制度。 4、健全中小學教師發展支持體系。構建形成省、市、縣、校四級聯動、層次分明、協同創新、互聯互通的教師專業發展支持體系。加強省、市、縣級中小學教師發展中心建設。推動省級中小學教師發展中心按照“整合資源、凝練特色,形成優勢、共建共享”的要求加快內涵建設,實現師范生培養和教師職后培訓有機銜接,承擔國家和省級教師示范培訓任務,開展基礎教育教師發展研究,發揮示范、引領、帶動作用,為教育行政部門、市縣教師發展中心和中小學校教師發展提供支持服務,打造在國內具有較大影響的特色品牌。加快推進市、縣級教師發展中心建設,配齊配強研訓人員和培訓管理者隊伍,開展區域內教師培訓、教師發展研究及成果推廣。加強校本研修,遴選建設300所左右校本研修示范校,推動教師專業成長與學校整體發展相互融合、相互促進。 5、健全分層分類遞進式中小學教師發展體系。健全完善中小學教師、校(園)長分層分類培訓課程體系。創新教師培訓內容方式,聚焦學生成長,突出育人主線,重點圍繞學科育德、學科知識體系、課堂學習指導和有效教學、育人能力等方面設置培訓課程。將家庭教育納入教育行政干部和中小學校長培訓內容。加強鄉村中小學教師培訓。探索建設教師研修平臺,聯合移動互聯網相關企業,打造教師移動學習終端,通過名師專題課堂、遠程協同教研等方式,推送優質資源,推進教師校長自主選學,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混合式研修。提升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推動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創新。推進省培項目績效評價改革創新,引入第三方機構進行績效評價。健全省、市、縣中小學教師人才培養體系,實施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培養造就一批業內認可、具有社會影響力的名教師、名校長、名班主任。省級每期(培養周期為3年)培養500名左右教育家型教師,每個地市平均每年培養不少于50名卓越教師,每個縣(市、區)平均每年培養不少于100名骨干教師。加大名教師、名校長、名班主任、培訓專家工作室的建設力度,建設500個左右省級名教師、名校長、名班主任、培訓專家工作室,充分發揮基礎教育領域高層次人才在教書育人、教學科研等方面的示范引領作用。 6、健全職業院校“雙師型”教師發展制度。構建職業教育師資多元培養培訓格局,支持建設高水平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支持高水平理工大學培養職業教育師資。支持職業院校、本科高等學校和大中型企業共建“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與實踐基地,支持建設技工院校師資研修基地,充分發揮職業院校教師發展中心和實踐基地的作用,大力開展教師培訓。職業院校可確定不超過30%的崗位作為流動崗位,用于自主聘請行業企業兼職教師;完善職業院校教師資源配置新機制,盤活編制存量,優化崗位設置,向“雙師型”教師隊伍傾斜。規范職業院校兼職教師管理,學校依法依規自主聘請兼職教師和確定兼職報酬。建立行業企業高技能人才參與職業教育的激勵機制,暢通高層次技術技能人才從教渠道。依托職教園區、職教集團、產教融合型行業(企業)等建立校企人員雙向交流協作共同體。深入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打造師德高尚、技藝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教學名師、專業帶頭人、青年骨干教師等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60個省級以上“雙師型”名教師、名校長、培訓專家工作室。新增50個省級高等職業院校教學團隊、20個左右國家級職業教育教師教學創新團隊。面向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智能制造產業和民生工程產業等專業領域,引進技能領軍人才,建設60個省級以上技能大師工作室。 7、健全高等學校教師發展制度。加強高等學校教師發展中心建設,搭建教師專業發展平臺,組織研修活動,開展教學研究與指導,推進教育教學改革與創新。加強院系教研室等學習共同體建設,建立完善傳幫帶機制。全面開展高等學校教師教育教學能力培訓,重點抓好新入職教師和青年教師專業發展。推動高等學校與中小學師資互聘,推動高等學校教師教育課程教師到中小學開展教育服務。實施高等學校中青年教師國內訪問學者項目,每年遴選支持600名左右中青年教師到國內高水平大學訪學進修。加強高等學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深入實施“廣東特支計劃”教學名師項目和“珠江學者崗位計劃”,適當擴大珠江學者培養規模,加大珠江學者支持力度。支持高等學校依托國家和省重大人才項目,培養引進一批具有重大影響力的學科領軍人才和青年學術英才,著力打造創新團隊。 8、健全教師對外交流與合作制度機制。按照“粵港澳大灣區”和“一帶一路”建設要求,建立健全教師出訪學習、交流、進修制度,支持教師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短期交流、長期學習等,學習國外及港澳臺地區先進經驗。鼓勵和支持各地各校在教師教育、課堂教學、課程改革、科學研究等方面,深入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拓寬校長、教師國際視野。打造粵港澳三地教師交流平臺,加強粵港澳大灣區校長、教師的交流和合作。全面落實港澳臺居民在廣東省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政策。依托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地方合作項目”,每年選派100名左右優秀高等學校教師赴國外高水平大學或科研機構研修。鼓勵高等學校與國(境)外著名大學、科研機構開展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拓展教師的國際視野,提升教師的教學、科研和管理水平。加強高等學校人才引進工作,支持高等學校赴國(境)外高水平大學、科研機構招聘優秀人才到校全職或兼職任教。 (三)創新教師補充配置機制 9、完善教師補充機制。加強和規范教職工編制管理,堅持“嚴控總量、統籌調配、挖潛創新、服務發展”,統籌用好全省事業編制資源,加大內部挖潛和創新管理力度,按照國家標準及時核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優先滿足中小學教育需要。嚴格落實教師資格制度,嚴把教師入口關,確保持證上崗。加大教師補充力度,深入實施“上崗退費”政策和“銀齡講學計劃”,加快農村學校緊缺學科教師補充工作,滿足農村學校發展的需要。加快探索高等學校員額制(人員總量)管理,高等學校根據核定的員額(人員)總量,依法依規自主分類制定崗位設置方案和管理辦法,自主制定招聘條件和標準,自主公開招聘人才。積極吸引全國范圍內頂尖教育家、優秀教師來粵工作。規范高層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動,有效遏制人才惡性競爭。 10、健全完善縣域內中小學教師優化配置制度。加大教師資源統籌力度,深入推進實施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在核定的教師編制和崗位總量內,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校布局調整、辦學規模變化、各學段的教育教學任務等實際情況,按照配齊配足、科學合理、動態調配的原則,優化均衡配置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師資源。推動骨干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流動,每學年縣域內參加交流輪崗的教師和校長人數比例分別不少于5%,同時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 11、建立健全跨區域幫扶支教和“集團化”辦學擴大優質師資覆蓋面的制度。完善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簡稱“三區”)教師隊伍建設對口幫扶制度,充分發揮珠三角地區師資優勢,強化珠三角地區和“三區”教師交流合作,加快形成統籌有力、高效幫扶、協同推進、共建共享的教師隊伍建設對口幫扶新機制,有力有效縮小區域、城鄉師資水平差距,促進“三區”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完善學區化、集團化辦學體制機制,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方式。建立完善支持學區、辦學集團教師交流制度,通過跨校兼課、走教、支教、輪崗等方式,推動教師在學區、集團內學校之間流動,擴大優質教師資源覆蓋面,實現教育教學經驗的分享、推廣和創造。 12、探索建立市域調劑普通高中教師配置的制度。逐步建立“市域統籌、以市為主”的普通高中教師管理體制,支持各地市結合高考綜合改革實際,在市域范圍內統籌配置普通高中教師資源,優化普通高中教師配備,按照國家和省的課程改革方案足額配備學科專任教師,適應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選課走班教學的需要。 (四)暢通教師職業發展通道 13、完善教師職稱制度。進一步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注重師德表現,注重教育教學工作業績,完善符合中小學教師特點的職稱評審標準。推進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在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系列中設置正高級職稱層級。加強高等學校教師職稱評審權下放的監管和服務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完善教師職稱評審標準。堅持教師職稱與崗位聘用有效銜接,在崗位總量和崗位結構比例以內開展教師職稱評審。推動高等學校落實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和輔導員職稱評審政策規定。 14、加快推進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研究制定全省推行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指導意見,研究與現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相銜接的配套政策,推進地市實施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拓展校長職業發展空間,促進校長隊伍專業化建設。支持校長大膽探索,創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形成教學特色和辦學風格,營造教育家脫穎而出的制度環境。 (五)健全完善教師激勵保障制度 15、健全完善教師表彰制度體系。組織開展南粵優秀教師、教學成果獎、特級教師等評選表彰活動。推動各地因地制宜開展多種形式的教師獎勵表彰,建立榮譽與獎勵相結合的表彰機制,激勵優秀教師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引導廣大教師立德修身、潛心育人,營造尊師重教良好社會風尚。深入開展教師教學技能大賽,為教師搭建專業技能展示平臺。對在鄉村學校從教30年以上教師頒發國家榮譽證書,對在鄉村學校從教20年以上的教師頒發省榮譽證書,支持各地對在鄉村學校從教10年以上的教師給予鼓勵。 16、健全教師工資福利待遇保障制度。推進落實“縣域內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縣域內農村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當地城鎮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的要求。推動完善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分配制度和內部分配辦法,績效工資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師傾斜。推進落實統一標準、統一招聘、統籌調配中小學臨聘教師,所需人員經費由本級財政核撥,確保臨聘教師與公辦教師同工同酬,按規定為臨聘教師購買社會保險和建立企業年金。指導高等學校完善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向關鍵崗位、優秀拔尖人才、學科領軍人才和優秀創新團隊傾斜。支持學校實施科技成果轉化所得收益用于科研(團隊)人員的獎勵,獎勵部分暫不列入績效工資總量調控管理。鼓勵和規范高等學校和職業院校教師通過技術創新、科技開發、成果轉讓和決策咨詢等方式服務社會,獲取合理報酬,增加合法收入。因地制宜設立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和輔導員崗位津貼。 17、切實保障民辦學校教師合法權益。依法依規落實民辦學校教師待遇,鼓勵民辦學校逐步提高教師待遇,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發放民辦學校教師從教津貼;鼓勵民辦學校為教職工購買商業養老保險、建立年金制度,提高教師退休待遇。依法保障和落實民辦學校教師在培養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科研立項、社會活動等方面享有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權利。 (六)創新教師考核評價和退出機制 18、完善教師考核評價制度。深入推進教師考核評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與學校發展定位、學科特點相適應,符合教師崗位特點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堅持立德樹人,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評價的首要內容,把教書育人作為教育人才評價的核心內容,著力破除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改進結果評價,強化過程評價,探索增值評價,健全綜合評價。建立充分體現中小學教師崗位特點的評價標準,重點評價其教育教學能力、教書育人工作業績和一線實踐經歷,嚴禁簡單用學生升學率和考試成績評價中小學教師。完善職業院校“雙師型”教師評價標準,吸納行業、企業作為評價參與主體,重點評價其職業素養、專業教學能力和生產一線實踐經驗。深化高校教師考核評價制度改革,注重對師德師風、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專業發展的綜合評價。突出教育教學業績評價,建立健全教學工作量評價標準,落實教授為本專科生授課制度。健全完善校長考核評價制度,完善優勝劣汰機制,提升校長辦學治校能力。完善學校、教師、學生、社會等多方參與的評價機制。強化考核結果運用,發揮考核評價的導向作用,激發教師隊伍活力。 19、健全完善教師退出機制。嚴格落實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等有關法規政策要求,以教師職業行為準則和崗位職責為依據,進一步健全以崗位聘用為核心的教師聘任制度,建立教師退出教學崗位的制度,完善教師退出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和各級各類學校是教師隊伍建設的責任主體,要把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各地各校要切實加強領導,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圍繞教育改革發展大局,明確本區域、本校教師隊伍建設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找準教師隊伍建設的突破口和著力點,統籌協調解決教師隊伍建設改革重大問題。 (二)加強部門協同。各級教育、機構編制、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教育部門要加強對教師發展體系建設工作的統籌協調;機構編制部門要創新編制管理制度,按規定做好教師編制保障并健全動態調整機制;財政部門要多方籌措,加大資金投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創新教育領域人事管理制度機制,督查指導落實社會保障政策。 (三)加強經費保障。各級財政要將教師隊伍建設作為教育投入重點予以優先保障。省財政重點對教師發展體系建設給予支持。市、縣要落實主體責任,保障教師隊伍建設的經費投入,保障教師待遇政策落實。鼓勵社會力量捐資投入教師隊伍建設。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資金的管理和監督,規范經費使用,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對違反規定使用、騙取、挪用、擠占、截留資金的行為,將按照規定追回相關資金,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嚴肅處理。 (四)加強督導檢查。省將教師發展體系建設情況納入對市縣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和高等學校辦學水平評估的重要內容,并將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依據,確保各項工作措施全面落實到位、真正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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