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公布 廣東高考藝考進入“統考時代”
來源 : 羊城晚報
2月28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發布了《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標志著從2024年起,根據教育部“到2024年基本實現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全覆蓋”的要求正式落地廣東,廣東高考藝考進入“統考時代”。
根據《方案》,藝術類專業分為“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藝術類專業”和“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藝術類專業”。
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藝術類專業分為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戲曲類7個科類,不分首選科目(物理、歷史),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
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藝術類專業含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專科專業參照執行),原則上安排在普通類招生,分首選科目(物理、歷史),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
本《方案》考試和招生錄取辦法僅適用于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藝術類專業。
廣東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對報考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藝術類專業的考生統一派發藝術類考生號,藝術類考生需參加文化課考試和藝術專業能力考試。文化課考試科目和普通類文化課考試科目一致,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均可。藝術專業能力考試分為省統考和高校校考(下稱校考)。
省統考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或面試評分)。
需要注意的是,戲曲類專業考試招生錄取辦法由教育部另行規定。
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類本科專業的考試招生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藝術類專科專業目錄與統考科類對應關系參照本科專業的對應關系執行。
美操、啦啦操等體育類項目納入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不得通過藝術類專業考試方式進行招生。
省統考完畢后,省招生委員會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廣東考生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情況,按一定比例分科類劃定省統考本專科合格線。
《方案》明確,藝術類錄取批次分為提前錄取批次、本科錄取批次和專科錄取批次。提前錄取批次僅安排教育部批準的相關藝術類院校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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