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市整市推進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PPP項目河東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 2020-12-22 16:54
- 來源:汕尾市生態環境局陸豐分局
- 發布機構:陸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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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批準《陸豐市整市推進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PPP項目河東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屆滿),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陸豐市東海鎮北堤路14號廣豐大廈七樓,郵編:516500
聯系電話:0660-8511678
傳 真:0660-881286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陸豐市整市推進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PPP項目河東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 |
建設單位: | 陸豐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
建設地點: | 汕尾市陸豐市河東鎮陸豐市省道240與鄉道571交匯處東北側 |
環評機構: | 廣東德力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陸豐市整市推進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PPP項目河東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汕尾市陸豐市河東鎮陸豐市省道240與鄉道571交匯處東北側(中心點坐標為E115.652355°,N22.968914°),項目占地面積5643m2,建筑面積2195.31m2,項目建設內容包括:粗格柵及調節池、細格柵及平流沉砂池、MBR組合池、流量槽、污泥池、除臭工程及相關配套設施等,污水處理工藝主要采用“調節+沉砂+A2O氧化池+MBR生化池+消毒”,污水處理規模為6000m3/d,服務范圍為河東鎮鎮區,服務面積約為98.08公頃,服務人口約1.0萬人。本項目僅為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不涉及配套污水管網的建設。項目總投資3000萬元,員工人數10人,均不在廠區食宿,全年工作時間365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時。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間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臨時占地應做好防護和綠化工作,施工結束后及時清理現場及恢復臨時用地原有功能;施工廢水須經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施工場地灑水抑塵等環節,或用于建筑材料配比用水;施工場地應采取灑水、遮蔽等措施控制揚塵污染,確保施工廢氣符合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標準;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施工作業時間,采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隔聲減噪等措施減小施工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確保施工期廠界噪聲符合《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及時分類清理施工產生的固體廢物,不能回填利用的應及時清運處理,切實維護周邊環境。 (二)項目運營期間員工產生的生活污水須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與收集的城鎮生活污水進入本項目污水處理系統處理,經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和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較嚴者要求后排入長山河。 (三)項目運營期間污水處理系統產生的惡臭氣體(NH3、H2S等)須經高能離子除臭設施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4的二級標準后排放。 (四)項目應選用低噪設備,合理布置高噪聲設備,并通過采取隔聲、減振、吸聲處理等措施,確保運營期廠界噪聲能夠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的要求。 (五)項目應按照分類收集和綜合利用的原則建立固體廢物收集處理系統,運營期間產生的污泥經脫水(后定期收集后交由具有污泥處置能力的單位處置,廢包裝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生活垃圾、沉砂、柵渣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