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陸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 新聞中心 > 政務要聞
分享到:
9月2日8時起,防風應急響應調整Ⅲ級,汕尾解除“五停”!
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關于在全市范圍內解除“五停”的公告
一、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在排除校園安全隱患,確保校園安全,符合開學條件后于9月4日有序組織開學;校外培訓機構在確保場所安全,符合開業(yè)條件后恢復經營。
二、建設、施工、監(jiān)理單位開展復工前安全檢查,對所有正在施工的危大工程、臨時用電設施、辦公和生活設施的安全全面排查,及時消除隱患,確保安全后方可復工。各級住建主管部門要督促和指導有關單位做好相關復工之前的檢查工作。
三、市內出租車、網約車、公交客運車輛恢復運營,渡船恢復運營時間由主管部門根據(jù)風雨影響情況另行通告。
四、深汕高速、甬莞高速、興汕高速汕尾段和各地海邊道路的恢復運行時間以公安交管部門的通告為準。國道236線紅海灣路段視路面清障情況恢復通行,具體以交通部門發(fā)布的情況為準。
五、非濱海旅游景區(qū)(點)、公園、戶外游樂場所等經檢查確認安全后可恢復營業(yè),濱海旅游景區(qū)(點)恢復營業(yè)時間由主管部門根據(jù)風雨影響情況另行通告。
六、漁業(yè)船舶、漁排作業(yè)人員、海上施工作業(yè)船舶暫不能出海(港)作業(yè),具體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感謝全市人民對防臺風工作的支持配合。
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
關聯(lián)稿件:
相關附件: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陸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