碣石鎮道安辦向全體道路交通參與者發出倡議
全體道路交通參與者:
生命只有一次,每個交通參與者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據統計,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交通事故大多與當事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貪圖方便、心存僥幸等交通陋習息息相關。其中,因駕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以及駕乘汽車不規范使用安全帶等導致的二次傷害尤為突出。為從源頭上降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傷害程度,碣石鎮道安辦發出如下倡議:
一、系好安全帶,平安防意外
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安全帶能夠有效避免駕乘人員發生二次碰撞甚至被甩出車外,從而減輕甚至避免傷亡。數據表明,駕乘汽車不規范使用安全帶已成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發生的第三大原因,僅次于超速行駛和酒后駕駛。不規范使用安全帶交通事故死亡率約為規范使用安全帶的37.7倍。在發生正面撞車時,如果規范使用了安全帶,可使死亡率減少57%,側面撞車時可減少44%,翻車時可減少80%。車禍發生后,從車內甩出的司機、乘客,75%會因傷勢過重而死亡,如果規范使用了安全帶可起到90%的保護作用。
二、主動戴頭盔,安全不吃虧
由于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出行方便,已成為不少交通參與者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駕駛汽車是“鐵包肉”,駕駛“摩電”是“肉包鐵”。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為大家提供方便快捷出行的同時,也因其安全防護性能較差,部分駕駛人安全意識薄弱、貪圖方便,實施不戴安全頭盔、無牌上路、逆向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闖紅燈、超員等違法行為和不文明行為,導致涉“摩電”交通事故時有發生,其中因顱腦損傷致死的更是高達80%,因此,提醒大家駕乘“摩電”出行時必須佩戴好安全頭盔,并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三、法規記心中,文明我先行
全體交通參與者要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駕駛摩托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滿12周歲不得騎自行車上路;未滿16周歲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未成年人不得駕駛摩托車上路。同時,駕車上路要各行其道,戴好安全頭盔、規范使用安全帶,做到不酒駕醉駕、不超員超速、不逆行、不闖紅燈等,時刻把安全放在首位。遇有民警依法開展路檢路查時,請主動配合和服從管理。
安全頭盔對于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來說,是遇到危險后的最后一道防線。安全帶即“生命帶”,駕乘汽車時,規范使用安全帶只需要花費三秒鐘的時間,而不規范使用安全帶卻可能會失去整個人生。讓我們攜起手來,從現在做起、從自己做起,駕乘汽車規范使用安全帶,駕乘“摩電”佩戴安全頭盔,以實際行動,共建共享文明有序和諧幸福碣石。
碣石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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