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臺辦等4部委《關于臺灣同胞在大陸死亡善后處理辦法》(國臺辦〔1996〕10號)規定,臺胞尸體的處理應尊重死者家屬意愿,可在當地殯儀館火化或運回臺灣。如家屬提出就地土葬,需向所在地的省級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葬在指定的公墓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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