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2021年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第三批)申報要求
一、線上申報時間安排
汕尾市2021年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第三批)工作,線上填報截止時間為2022年1月10日(17:00)。
二、申報程序
(一)網上注冊登記
各申報單位應在汕尾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網址:http://xm.gdstc.gd.gov.cn/sw/login/)注冊單位信息,獲得單位用戶名和密碼,同時獲得為本單位項目申報人開設用戶帳號的權限,完善單位信息后進行申報,并提交申報材料。已注冊的單位繼續使用原有帳號進行申報和管理。
首次申報的單位注冊時,其“主管單位”按屬地管理原則,選擇相應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汕尾高新區。
(二)填寫、提交高企申報材料
汕尾市2021年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第三批)工作采用在線申報,各單位和申報人注冊后即可通過汕尾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新增“汕尾市2021年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培育(第三批)”項目,并填寫申請書及相關附件材料。
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條件的,企業應先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口(https://fuwu.most.gov.cn/html/zxbl/),提交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材料。
(三)審核推薦
申報企業對提交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培育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各縣(市、區)、汕尾高新區科技管理部門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后,組織人員核實企業申報信息,重點對企業實際經營情況、科技活動人員、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情況、研發組織、申報數據與匯算清繳數據一致性、申請前一年內是否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等開展核查。各縣(市、區)、汕尾高新區科技管理部門根據企業核查情況,出具推薦意見并推薦到市科技局。對不推薦的企業,各縣(市、區)、汕尾高新區科技管理部門要及時在“汕尾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批復并退回企業申報材料。
三、申請材料要求
(一)網上申報材料
企業在“汕尾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網址:http://xm.gdstc.gd.gov.cn/sw/login/)上按要求填寫相關申請信息及上傳附件材料。
(二)紙質申請材料
企業在“汕尾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提交申請材料后,在各縣(市、區)、汕尾高新區科技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才能打印,并按以下順序裝訂紙質申報材料:
1.《申請書》(“汕尾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上生成后,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營業執照;
3.上一年度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共4個月份的個人所得稅繳納人數匯總數截圖或社保繳納人數證明材料(只需匯總數,加蓋企業公章),本企業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4.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及附表的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5.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實際年限不足2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
6.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2019-2020年度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和2020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專項審計報告;
7.研究開發活動材料;
8.有效知識產權材料;
9.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
10.研發組織管理水平材料;
11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材料。
(三)申請材料裝訂要求
1.“汕尾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填報生成的帶水印《申請書》,與相關附件材料按順序合訂成冊。
2.企業紙質申報材料需逐頁編制總頁碼,并在每份申報材料內提供材料總目錄和相應的頁碼范圍。
3.紙質申報材料需膠裝,內容須與系統填報內容一致,否則不能進入評審程序。
四、申報材料受理
1.受理要求。企業在“汕尾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提交后,請到廣東政務服務平臺(http://www.gdzwfw.gov.cn)選“法人事項”的汕尾市科技局服務事項——“科技計劃項目(科技業務科)初審”,填寫業務申請表單,提交申請。
2.受理時間
紙質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2022年1月15日。
3.受理地點:汕尾市城區東涌鎮汕尾金融中心大廈北側約40米處市民服務廣場3樓綜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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