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黨員干部帶頭遵守交通法規的一封信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學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構建安全、文明、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廣大黨員干部應切實發揮示范表率作用,宣傳引導廣大中小學生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為此,我們倡議:
一、帶頭學法守法,做文明出行的示范者。廣大黨員干部要時刻牢記自身黨員身份,增強法紀意識,學習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養成良好出行習慣。自覺維護交通秩序,摒棄交通陋習,杜絕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以實際行動倡導文明出行理念。 二、帶頭教育子女,做文明出行的守護者。廣大黨員干部要嚴格教育子女時刻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禁出現將機動車、摩托車或電動二輪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自行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成年子女、未滿16周歲、未滿12周歲子女上路騎行等情況;駕駛摩托車或電動兩輪車接送子女上學放學時,要教育監督孩子按規定戴安全頭盔,不超員、不逆行、不闖紅燈;年滿18周歲需要駕駛機動車的子女,必須先考取機動車駕駛證后方準駕駛相應準駕車型的機動車輛上道路行駛。 三、帶頭宣傳發動,做文明出行的推動者。廣大黨員干部要爭當學生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宣傳員”,積極宣傳摩電安全文明出行規定,積極參與文明交通志愿服務,大力倡導文明出行理念。發現中小學生違反交通法律法規,駕駛摩電車輛超員、逆行、闖紅燈、不戴頭盔、追逐競駛、曲折行駛、飆車炸街等無視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時,要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予以糾正。 文明出行,始于足下。讓我們立即行動起來,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切實在踐行文明出行中走在前、作表率,為共同營造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良好交通環境貢獻力量! 中共陸豐市委組織部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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