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陸豐市第二批證明材料取消清單的通知》政策解讀
《關于公布陸豐市第二批證明材料取消清單
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編制背景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破除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中的體制機制障礙,最大限度降低市場運行成本,最大程度方便群眾和企業辦事,精簡和優化各類證明材料,將我市打造成“無證明城市”,根據國務院、省政府關于“減證便民”決策部署,結合我市營商環境優化年行動方案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全面推進“減證便民”,最終實現“無證利民”,提高公共服務效率,優化營商環境,不斷提高群眾辦事滿意度和獲得感。
二、編制依據
《陸豐市創建“無證明城市”實施方案》
三、編制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為指導,按市委“三大行動”之營商環境優化年行動方案和《汕尾市創建“無證明城市”實施方案》《陸豐市創建“無證明城市”實施方案》工作部署,著力打造“減證便民”和“優化營商環境”新高地,全面推進“減證便民”,最終實現“無證利民”。
四、主要內容概述
陸豐市第二批證明材料取消清單為替代取消,207個事項538個辦事材料,其中采用電子證照核驗替代的444個,數據共享替代的21個,部門間協查的42個,部門自行調查核實的36個,當事人告知承諾的27個,其他方式替代的30個。
《通知》要求,一是市級各有相關部門要及時修改線上線下辦事指南和相關文本。二是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編制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明確告知內容、承諾內容、法律責任等申請人應知曉的事項,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三是要加大電子證照應用。政務服務數據管理部門要提供好技術支撐,各有關業務部門要進一步擴大電子證照應用范圍。四是實行清單動態調整機制。按“證明免交,證照免帶”目標要求,推進“減證便民”。五是要提高辦事效率等。
五、政策解讀方案
通過政府網站公布的解讀途徑對政策進行解讀,解讀材料與政策文件同時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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