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陸豐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2021-2025年)》的政策解讀
關于《陸豐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
(2021-2025年)》的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重要內容,習近平總書記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多次作出指示批示。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我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堅行動的指導意見》(粵辦函〔2021〕285號)要求,我市組織編制《陸豐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
二、制定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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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4年4月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年4月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16年7月修訂);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年12月修正);
(7)《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2019年12月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年8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訂);
?。?0)《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2013年);
?。?1)《城市供水條例》(2020年修訂);
(12)《廣東省建設工程管理條例》(2021修正);
?。?3)《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廣東省人民政府,2012);
(14)《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2010年12月修正);
?。?5)《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2011修訂);
(16)《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2015年6月);
(二)規范和標準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
?。?)《城市給水工程規劃規范》(GB50282-2016);
(3)《城市水系規劃規范》(GB50513-2016);
?。?)《室外給水設計規范》(GB50013-2018);
(5)《給水排水工程管道結構設計規范》(GB50332-2002);
?。?)《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2008);
?。?)《給水排水工程構筑物結構設計規范》(GB50069-2002);
?。?)《給水排水構筑物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41-2008);
?。?)《城市排水工程規劃規范》(GB50318-2017);
(10)《建筑給水排水工程設計規范》(GB50015-2019);
(11)《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2016);
(1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
(13)《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
?。?4)《廣東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排放標準》(DB44/2208-2019);
?。?5)《人工濕地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5-2010);
(16)《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技術標準》(GBT51347-2019);
?。?7)《農村生活污染控制技術規范》(HJ574-2010);
?。?8)《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技術規程》(CJJ 131—2009)
(19)《廣東省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指南(試行)》;
?。?0)《廣東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維護與評價標準》(DBJ/T 15-207-2020);
?。?1)《廣東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技術規程》(DBJ/T15-206-2020)。
(三)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中發〔2015〕12號);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發〔2018〕1號);
?。?)《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中辦發〔2018〕5號);
?。?)《關于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導意見》(中農發〔2019〕14號);
?。?)《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環土壤〔2018〕143號);
(6)《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工作的指導意見》(環辦土壤〔2019〕24號);
(7)《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編制指南(試行)》(環辦土壤函〔2019〕756號);
?。?)《關于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粵發〔2018〕16號);
(9)《關于全域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的實施方案》(粵辦發〔2018〕21號);
?。?0)《廣東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粵辦發〔2018〕29號);
?。?1)《系統推進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粵環〔2019〕5號);
(12)《關于對標三年取得重大進展硬任務扎實推動鄉村振興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發〔2019〕6號);
?。?3)《廣東省打贏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粵環發〔2019〕3號);
?。?4)《廣東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堅實施方案(2019-2022年)》(粵環函〔2019〕1116號);
(15)《廣東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技術指引(試行)》(粵環辦函〔2020〕9號)
(16)《廣東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適用技術和設備指引》(粵建村〔2016〕200號);
?。?7)《深化我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堅行動的指導意見》(粵辦函〔2021〕285號);
(18)《汕尾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堅行動總體方案》(汕環〔2022〕1號)
(四)規劃報告
?。?)《汕尾市城市總體規劃》
?。?)《汕尾市水功能區劃》;
(3)《陸豐市農村黑臭水體排查研究報告》;
?。?)《陸豐市烏坎河水質達標方案》;
(5)《陸豐市八萬河“一河一策”實施方案》;
?。?)《螺河“一河一策”實施方案(2018-2020年)》
?。?)《陸豐市整市推進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PPP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主要內容
?。ㄒ唬兑巹潯访鞔_了我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現狀及《規劃》任務目標
截至2021年底,陸豐市1031個自然村中,共有305個自然村已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設,其中202個采用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模式,47個采用接入市政管網模式,56個自然村常住人口較少,采用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模式(污水得到有效管控)。
根據廣東省、汕尾市相關治理工作要求,結合陸豐市治理現狀及實際治理需求,2025年陸豐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爭達到65%以上?!笆奈濉逼陂g計劃完成367個自然村的污水治理工程建設。根據治理需求和工作開展進度,將任務目標分解2022-2025年:2022年,全市在完成老舊設施提升改造工程的前提下,新增完成221個自然村的污水治理工作;2023年,新增完成73個自然村的污水治理工作;2024年底,新增完成44個自然村的污水治理工作;2025年底,全面鞏固攻堅成果,新增完成29個自然村的污水治理工作,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65%以上,設施有效運行率達到省、汕尾市要求,村民滿意率達到80%以上。
(二)《規劃》提出一村一策評估情況
《規劃》提出了“一村一策”治理要求,明確了各村的治理模式和治理時間。綜合考慮村莊自然稟賦、社會經濟發展、污水產排情況、生態環境敏感程度、接納水體環境容量,科學制定治理方法,合理選擇納入城鎮污水管網統一處理、建設設施集中處理、資源化利用的模式。全市尚有726個自然村未開展治理工作,通過全面摸排,在充分了解村莊治理需求的前提下,提出“一村一策”,科學選擇治理模式。
45個自然村可采用資源化利用方式對生活污水進行治理,102個自然村可納入市政管網,563個自然村需通過建設設施,16個自然村現階段既可集中處理又可資源化利用的,目前可以暫緩治理進度。
?。ㄈ兑巹潯诽岢鰡栴}設施提升整改與管網修復
根據省生態環境廳2021年摸排和村鎮自查復核發現的問題,《規劃》列明了102個問題設施(或管網)整改清單,深入分析問題成因,制定污水設施整改方案,通過“修復、改造”等方式,對治理模式不合理、處理工藝不適用、建設質量差的處理設施等問題,按照國家、省相關標準、規范、要求分級分類實施。
?。ㄋ模兑巹潯诽岢鲆剿鹘⑦\維管理制度
《規劃》對陸豐市農村生活污水的運維管理現狀進行了分析研究:目前,我市農村生活污水運維管理工作機制尚未健全,各部門責任分工尚不明晰,大多數管理工作主要由村鎮工作人員開展,針對性和專業性有待提高。為此,從“明確運維管理組織分工”、“科學合理選擇運維方式”、“充分發揮村級組織作用”、“完善第三方運維管理體系”和“推進運維管理平臺和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對我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維管理工作的順利推進,提出科學合理的規劃和建議。
(五)《規劃》提出資金籌措方式
《規劃》提出建立政府、社會和群眾多元投入機制。一方面將污水處理設施管理工作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二是做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庫儲備工作,積極申報中央和省污染防治資金及涉農資金,做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資金保障;三是統籌用好涉農資金,明確支持實施符合政策要求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的投入比例;四是通過贊助、冠名等方式引導工商企業、新鄉賢支持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五是加強運維資金保障,將運維管理資金納入政府年度財政預算,逐步探索財政投入為主、村集體及村民為輔的運維管理資金籌措方式。
(六)《規劃》提出保障措施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市級領導小組,落實主體責任;二是明確各部門職責,強調協同推進;三是資金保障,進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多元資金投入機制;四是深化監督考核。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制,及時督促問題整改;五是加強宣傳引導,強化宣傳方式,形成社會共治合力,提高村民在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的參與感和滿意率;六是創新工作機制,充分發揮鎮、村基層組織作用,建立政府與村民共謀、共建、共管、共享的機制。
四、適用范圍和實施時間
本規劃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適用于陸豐市1031個自然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汕尾市生態環境局陸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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