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陸豐市鼓勵扶持民宿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的政策解讀
關于《陸豐市鼓勵扶持民宿發展政
的實施意見》(試行)的政策解讀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說明
隨著消費的不斷升級,本市鄉村民宿主要從農家樂為主升級發展而來,目前陸豐民宿(以下簡稱民宿)作為一種利用農村房屋、借用鄉土環境、提供以住宿為主的休閑旅游度假服務的接待設施、快速成為鄉村旅游發展多元化業態的組成部分。根據調研情況,本市鄉村民宿發展已在部分鄉鎮開展,為面對本市鄉村民宿發展新形勢、新要求,制定出臺符合當前實際、適應發展需要、反映群眾意愿,具有戰略性、可操作性的鄉村民宿發展政策文件尤為緊迫和必要。
二、制定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5〕62號)、《廣東省民宿管理暫行辦法》(粵府令第260號)、《汕尾市紅海揚帆人才計劃》和《廣東省汕尾市2021年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公告》。
三、制定程序說明
按照《關于規范性文件認定的指導意見(試行》等管理制度,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起草了《陸豐市鼓勵扶持民宿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并向各鎮(場、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單位以及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經司法局審核后,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四、主要內容概述
一、《實施意見》提出了總體要求,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產業融合為抓手,整合社會資源,優化發展環境,支持創新創業,推動民宿規范化、規模化、特色化、品牌化發展。推出一批有故事、有體驗、有品味、有鄉愁的精品民宿,全市民宿接待能力、就業人數、經營業績實現突破,形成特色鮮明、業態多元、服務一流、規模發展的民宿業。
二、《實施意見》明確了扶持獎勵原則,要程序公開、確保公正。通過競爭性分配,項目申報辦法公開,確保資金分配公正、公平。
三、《實施意見》明確了扶持對象:一是全市范圍內符合《廣東省民宿管理暫行辦法》(粵府令第260號)定義。二是民宿必須是公民利用農村合法自有住宅;三是民宿具備基本的住宿接待條件,具有5間(套)以上客房,單幢建筑的客房數量應當不超過14間(套)。四是民宿建筑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房屋安全的標準和要求;五是民宿周邊環境衛生狀況良好;六是鄰里關系和諧,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村規民約。
三、《實施意見》提出了五項扶持措施
(一)實施獎勵措施,對當年度完成營業額200萬元至1000萬元的民宿企業,一次性給予獎勵10、20和50萬元不等;
(二)實施貼息補助
1.貸款額1000萬元以上,按中國人民銀行當年度基準利率貼息50%;2.貸款額1000至5000萬元,按中國人民銀行當年度基準利率貼息30%;3.貸款額5000萬元以上的,按中國人民銀行當年度基準利率貼息20%。
(三)實施配套設施
經審批合格的民宿,按照申報資料,由市相關部門優先給予配套紅線外周邊基礎設施(包括道路、電、水、天然氣等)。
(四)實施人才優惠
1.全日制博士、碩士給予生活補貼與住房補貼共75、25萬元(陸豐市崗位補貼100、25萬元)。2.正高、副高職稱專業技術人員給予崗位補貼與住房補貼共85、40萬元(陸豐市崗位補貼100、50萬元)。3.中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給予住房補貼15萬元。
(五)實施政策配套
1.經審批合格的民宿,可優先申報作為“粵菜師傅”“廣東技工”“南粵家政”培訓點,并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2.市財政部門、市稅務部門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減免稅收;市自然資源部門要保障建設用地。建設開發民宿確需新增建設用地的,在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上給予優先保障,并按法定程序辦理相關用地審批手續;市文廣旅體部門要牽頭服務、加強指導,為民宿從業者申辦相關證照提供咨詢;市自然資源、市場監管、住房城鄉建設、公安、衛生健康等相關部門要創新服務方式,營造便利環境,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實現民宿開辦“一套材料、一表申請、一窗受理、一窗發證”。民宿企業所在地鎮政府要成立服務專班,配合企業解決相關問題。
四、《實施意見》明確了申報流程,確定申報時間、所需資料以及受理評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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