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嚴控大型聚餐活動的通告
關于嚴控大型聚餐活動的通告
(陸防疫指辦通〔2021〕2號)
當前,國際疫情持續蔓延,國內本土疫情呈零星散發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織疊加態勢。隨著春節臨近,人員流動性加大,聚集性活動增多,進一步增加了疫情傳播風險。為全面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疫情總體防控策略,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全市人民度過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經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采取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嚴格控制大型聚餐活動,從即日起,各餐飲服務單位、鄉廚及專業加工團隊、自辦宴席舉辦者在疫情防控期間均不得承辦和組織規模超過50人以上的婚慶、喪事、壽宴、生日宴、年會、開燈酒等各類集體用餐。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組織規模在50人以下的集體用餐時,要提前向當地村委和鎮政府申請,獲批后方可舉辦。聚餐承辦單位須憑舉辦方獲批文件承接訂單,并向市市場監管局進行報備。
二、聚餐舉辦者不得邀請中高風險地區返陸人員、入境解除隔離后人員、近期有發熱等癥狀人員參加聚餐活動,所有參加聚餐人員必須持有前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綠碼。凡不按規定聚集,造成疫情輸入或傳播擴散的,將依法依規嚴厲查處。
三、聚餐承辦單位和舉辦方在組織規模50人以下的集體用餐時,必須做好參加聚餐人員的管控工作,嚴格查驗用餐人員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并做好體溫檢測工作,監督用餐人員科學做好個人防護,嚴禁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發熱、咳嗽及非“綠碼”人員參加聚餐。
四、聚餐活動承辦單位和舉辦方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保持聚餐場所經常性通風,按規定提前做好預防性消毒工作。聚餐結束后,對產生的垃圾必須消殺后再進行處置。要推行分餐制和公筷制,盡量縮減用餐人數,每桌不超過10人,確保餐桌之間保持1.5米以上、餐位之間保持1米以上距離。工作人員工作期間要全程佩戴口罩,落實好個人防護措施。
五、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廣東省餐飲服務業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要求,監督指導餐飲服務單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排查餐飲食品安全隱患,嚴厲查處購買來歷不明進口冷凍產品、餐飲環節非法添加、濫用食品添加劑、索證索票不齊全、餐飲具不消毒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嚴格實行進口冷鏈食品“三強化、三覆蓋”管理,全面落實預防性消毒措施,擴大核酸抽檢覆蓋面和頻次,及時規范處置。進口冷鏈食品(含分包裝食品)凡不能提供規范消毒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一律不準上市銷售。
六、按照“誰主辦、誰負責”原則,壓實責任。聚餐舉辦者和聚餐承辦餐飲服務單位,要按照相關制度落實好疫情防控工作,并負主要責任。各鎮(場、區)、各村(社區)要加強監管力度,對轄區內任何聚餐行為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市市場監管局要壓實各餐飲服務單位監管職責,確保防控措施到位。
七、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要帶頭執行疫情防控相關用餐規定,盡量不舉辦或不參加家庭私人聚會聚餐,家庭私人聚會聚餐等要控制在10人以內。
八、鼓勵舉報。市民朋友如發現任何單位和個人有違反本通告規定舉辦聚集性聚餐活動的,請積極進行舉報,舉報電話:0660-890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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