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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縣人民法院打造焦作市首家個人品牌調解工作室——劉玲調解工作室,以訴前調解為抓手,推動審判理念從“重結案”向“重解紛”轉變,為當事人提供合法合理、低成本、高效率的解紛方式,將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訴訟之前,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最大限度促進社會和諧。
(據光明日報客戶端)
在法治社會建設進程中,訴前調解機制正發揮著日益關鍵的作用,并以獨特的方式“調出”了社會治理的新活力,為矛盾糾紛化解打開了嶄新局面。
過去一年成功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007件,挽回當事人經濟損失3600萬余元;595件案件原告主動撤訴,412件案件達成調解協議,避免12起民轉刑案件和群體性惡性案件發生……這一組組數字背后,蘊含著無數家庭重歸安寧、眾多企業得以持續發展、社會秩序得以穩固維持的和諧景象。這些成就不僅是修武縣人民法院訴前調解工作高效能的生動體現,更體現出訴前調解在修復社會關系、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的關鍵作用。
訴前調解機制的優勢是多方面的。對于當事人來說,減輕了訴累,節省了時間與金錢成本,避免了漫長訴訟過程中的精神折磨和煎熬;對于司法資源而言,緩解了案件積壓壓力,使司法系統能夠將更多精力投入到復雜疑難案件的審理中,提升整體司法效率與質量;從社會層面來說,將大量矛盾化解于萌芽狀態,促進了社區、鄰里乃至整個社會的和諧共生,增強了民眾對司法體系的信任與尊重,為法治社會建設筑牢根基。
不過,訴前調解工作的推進仍需持續發力。各地應重視調解力量的培育,挖掘類似劉玲這樣的專業調解人才,打造品牌調解工作室,形成多層次、廣覆蓋的調解網絡。同時,與社會調解力量協同作戰,共同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讓公平正義與和諧之花在每一個角落綻放,為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添磚加瓦。
總值班:呂正軍 |
統 籌:曾琳琳 |
責 編:劉 佳 |
審 核:蔡 歡 |
編 輯:劉鳴捷 |
校 對:王金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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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網免責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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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縣人民法院打造焦作市首家個人品牌調解工作室——劉玲調解工作室,以訴前調解為抓手,推動審判理念從“重結案”向“重解紛”轉變,為當事人提供合法合理、低成本、高效率的解紛方式,將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訴訟之前,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最大限度促進社會和諧。
(據光明日報客戶端)
在法治社會建設進程中,訴前調解機制正發揮著日益關鍵的作用,并以獨特的方式“調出”了社會治理的新活力,為矛盾糾紛化解打開了嶄新局面。
過去一年成功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007件,挽回當事人經濟損失3600萬余元;595件案件原告主動撤訴,412件案件達成調解協議,避免12起民轉刑案件和群體性惡性案件發生……這一組組數字背后,蘊含著無數家庭重歸安寧、眾多企業得以持續發展、社會秩序得以穩固維持的和諧景象。這些成就不僅是修武縣人民法院訴前調解工作高效能的生動體現,更體現出訴前調解在修復社會關系、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的關鍵作用。
訴前調解機制的優勢是多方面的。對于當事人來說,減輕了訴累,節省了時間與金錢成本,避免了漫長訴訟過程中的精神折磨和煎熬;對于司法資源而言,緩解了案件積壓壓力,使司法系統能夠將更多精力投入到復雜疑難案件的審理中,提升整體司法效率與質量;從社會層面來說,將大量矛盾化解于萌芽狀態,促進了社區、鄰里乃至整個社會的和諧共生,增強了民眾對司法體系的信任與尊重,為法治社會建設筑牢根基。
不過,訴前調解工作的推進仍需持續發力。各地應重視調解力量的培育,挖掘類似劉玲這樣的專業調解人才,打造品牌調解工作室,形成多層次、廣覆蓋的調解網絡。同時,與社會調解力量協同作戰,共同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讓公平正義與和諧之花在每一個角落綻放,為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添磚加瓦。
總值班:呂正軍 |
統 籌:曾琳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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