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鎮轄區內各單位、市民朋友們:
為切實貫徹落實好中央和省、汕尾市、陸豐市關于落實疫情防控常態化措施的部署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東海鎮轄區內各單位、市民朋友們積極支持配合,認真遵守執行,形成了自覺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及禁止燃放煙花鞭炮的良好風氣。目前春節、元宵將至,為保障全鎮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具體事項重申通知如下:
一、全鎮大型公共集會、聚餐、群眾性文化活動、文藝演出、農村民俗活動,以及可能導致人員大量集聚的各類活動,一律暫停或取消。嚴格執行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經營、運輸、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未經批準不得舉辦焰火晚會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鎮政府已組織公安、行政綜合執法隊、鎮消防隊、鎮安監站、村(居)委會網格聯防隊等部門在陸城范圍內進行巡查,發現違反規定燃放煙花鞭炮和孔明燈(許愿燈)的單位和個人將按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三、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鞭炮和孔明燈(許愿燈)的單位和個人,按《陸豐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鞭炮的規定》和治安管理法規,分別作以下處罰:
(一)燃放煙花鞭炮和孔明燈(許愿燈)的單位,視情節輕重,罰款1000—5000元,并追究單位領導的責任;
(二)燃放煙花鞭炮和孔明燈(許愿燈)的個人罰款500—2000元,電視臺曝光,并處行政拘留處理。
四、發現疫情信息應及時向鎮疫情防控辦報告,聯系電話:0660-8991330。
五、歡迎廣大市民朋友在發現違反規定燃放煙花鞭炮和孔明燈(許愿燈)的單位和個人及時向鎮府舉報。聯系電話:0660-8905456。
特此通知
陸豐市東海鎮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