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合理膳食行動、《國民營養計劃(2017—2030年)》和《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近日,教育部聯合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四部門印發《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指南》,對適應兒童青少年生長發育需要,推動學校營養與健康工作,規范學校營養與健康相關管理行為作出要求。
《指南》明確了適用范圍,即適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小學校營養與健康學校的建設,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建設營養與健康學校可參照執行。
《指南》規定了主要建設內容。一是健康教育。包括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制度,拓展健康教育課程資源,明確健康教育課程課時安排,配備專(兼)職健康教育教師并定期接受相關培訓,開展多種形式的主題健康教育活動等內容。二是食品安全。主要包括學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單位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學校食堂要實施“明廚亮灶”和分餐制度,建立學校相關負責人陪餐制度和家長陪餐制度等內容。三是膳食營養保障。對學生餐的食物種類、烹調方法,專(兼)職營養指導人員的配備等方面作出要求。四是營養健康狀況監測。包括建立健全學生健康體檢制度,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反饋體檢結果,提出有針對性、有效的綜合干預措施等內容。五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主要包括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制定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規程,開展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防控知識及技能宣傳和培訓等內容。六是運動保障。對學生運動理念和方法、學校體育場地設施配備、體育課設置、體育教師健康教育培訓和考核等作出規定。七是衛生環境建設。包括校園環境衛生,符合用眼衛生要求的學習環境,向學生提供免費、充足、符合衛生標準的白開水或直飲水,配備洗手、消毒設施或用品,建設無煙校園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