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東汕尾星都經濟開發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林業區、文昌社區城鎮建設)》成果公告
關于《廣東汕尾星都經濟開發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
(林業區、文昌社區城鎮建設)》
成果的公告
(林業區、文昌社區城鎮建設)》
成果的公告
因廣東汕尾星都經濟開發區發展建設用地涉及《廣東汕尾星都經濟開發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林業區、文昌社區城鎮建設)》劃定的有條件建設區,需調整廣東汕尾星都經濟開發區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我局按規定組織編制了《廣東汕尾星都經濟開發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林業區、文昌社區城鎮建設)》,并于2019年8月1日經汕尾市自然資源局批復同意(汕自然資函〔2019〕724號)。本次有條件建設區使用后,廣東汕尾星都經濟開發區的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建設用地控制規模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主要土地調控指標均保持不變。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的要求,現將成果公告如下,請相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監督實施。
附件:
1、方案涉及區域的土地利用結構變化表;
2、有條件建設區使用前后廣東汕尾星都經濟開發區主要調控指標對比表;
3、方案涉及區域的土地利用規劃圖。
陸豐市自然資源局
2019年8月5日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