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申請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現對陸豐甲湖灣電廠碼頭航道、港池維護性疏浚項目擬使用海域情況,予以公示:
一、陸豐甲湖灣電廠碼頭航道、港池維護性疏浚項目位于陸豐市湖東鎮陸豐甲湖灣電廠海甲山西側海域擬申請使用海域,用海面積73.0389 公頃,用海類型為工業用海中的電力工業用海,用海方式為開放式用海中的專用航道、錨地及其它開放式用海,申請用海期限為2.5個月,具體界址點及坐標見附件。
二、公示時間10天(起止日期從公示之日算起)。在公示期限內,單位和個人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提出對該項目用海的意見和建議。以個人名義提出的,要求簽署本人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提出的,須加蓋單位公章,同時還應提供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如無異議,我局將按有關規定辦理用海手續。
受理單位:陸豐市自然資源局
地 址:廣東省陸豐市陸城行政新區永平路北
聯 系 人:林先生
聯系電話:0660-8825551
郵 箱:hyhdglg@163.com
陸豐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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