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市自然資源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
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現公布陸豐市自然資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對標新時代新要求,釋放新機構新優勢,服務發展高質量,將政務公開工作作為宣傳自然資源管理新定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高工作效能和狠抓工作落實的重要舉措,加大公開力度,豐富公開渠道,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問題:一是公開信息的時效性不夠強;二是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還需要增加,公開的內容需要進一步細化;三是宣傳和引導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程度,滿足公眾對政府信息的需求。
針對上述問題我局有以下幾點改進措施:一是加強局信息公開負責部門與各股室之間聯系,及時將各股室生成的信息發布到網上,盡量做到信息生成與發布保持同步;二是進一步解放思想,擴大信息公開的范圍,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由我局生成的對社會公眾有指導或幫助意義的信息也要納入信息公開的范疇之中予以發布;三是加大對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力度,使社會公眾對這項工作有進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認識,引導公眾正確使用信息公開這種新興的政府服務職能,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四是注意借鑒兄弟機關單位的好做法,收集新情況,總結新經驗,繼續堅持政府信息公開值班制度,及時處理網上留言、咨詢和相關申請工作,認真做好相關記錄,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認真履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職責,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為廣大社會公眾服好務。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年度,我局共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十一個,全部為自然人申請,主要申請公開的內容為土地征收相關材料等,其中三個同意予以公開,三個部分予以公開,五個不予公開(一個為行政執法案卷類,一個不動產登記資料為行政查詢事項,一個為過程性信息,兩個為我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未制作或獲取)。本股室在收到申請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認真進行審查、檢索申請人要求獲取的政府信息,確認本機關是否有該政府信息,并依法決定是否予以公開:對于我局已經主動公開,或者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獲取途徑或者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對于部分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我局作區分處理,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并對不予公開部分說明理由;對于依照法律法規不予公開或者本機關未制作或獲取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二)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本年度,我局共處理行政復議案件三個:1.申請人張欽榮、蔡佩青等五人不服我局2019年11月29日作出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告知書》,于2020年1月10日向陸豐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我局按規定向陸豐市人民政府提交行政復議答復書(陸自然資行復[2020]1號)后,因我局遺漏答復其中一項,陸豐市人民政府作出撤銷重做的復議決定;2.申請人張建釵等不服我局2020年7月16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書》,于2020年8月3日向陸豐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后因申請人撤回申請,陸豐市人民政府作出終止審理決定;3.申請人蔡向群等不服廣東省人民政府作出的《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陸豐市2019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11)[2019]9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我局接省人民政府通知,本股室按要求提交答復書,并提交相關征地流程證據材料,目前該案件尚未審結。
本年度,我局共辦理行政應訴案件14宗,均為未經復議直接起訴至法院的案件。我局行政應訴案件主要涉及土地行政處罰、信息公開、不動產登記以及不履行法定職責等相關內容,其中:1宗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1宗判決撤銷《政府信息不予公開告知書》,并要求重新作出;1宗原告自動撤訴;其余11宗尚未判決。(行政訴訟案件更新至1-9月份總結情況)
陸豐市自然資源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