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收回陸豐市甲子鎮東方村經濟聯合社二宗國有土地的公示
陸自然資〔2024〕801號
根據市政府十六屆第八十二次常務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第82期)”和陸豐市人民政府《關于原則同意無償收回甲子鎮東方經濟聯合社宗地的批復》的決定,對無償收回甲子鎮東方經濟聯合社二宗國有土地進行公示如下:
一、決定無償收回陸豐市甲子鎮東方經濟聯合社國有土地二宗,位于陸豐市甲子鎮東方經濟聯合社屬下,面積分別為2176.52平方米、4229.48平方米,具體面積及四至范圍以實地定界圖為準。
二、土地收回后納入市政府土地儲備。
附件:紅線圖二份
陸豐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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