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是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關鍵,做好林權類不動產登記存量數據整合工作,是便利林權類不動產登記及共享應用等工作的基礎。日前,省自然資源廳印發《廣東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于做好林權類不動產登記存量數據整合試點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辦函〔2023〕42號),對林權類不動產登記存量數據整合試點工作再部署、再強化,務求取得實效,為全省做好林權類不動產登記存量數據整合工作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工作目標
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林業局關于印發〈廣東省林權類不動產登記存量數據整合工作方案〉〈廣東省林權類不動產登記存量數據整合操作指南(試行)〉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2〕1150號),各有關地級以上市(韶關市已全市完成除外)確定了1至2個縣(市、區)先行開展林權類不動產登記存量數據整合試點工作,要求于2023年12月底前按時保質完成試點任務,并向省廳匯交林權類存量數據整合成果。
工作要求
01及時制定試點工作方案
試點地區要及時研究制定具體的試點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方法、時間安排、經費保障、責任分工等數據整合工作要求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具體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將數據整合工作與解決清理規范林權類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緊密結合、共同推進,保障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02選優作業隊伍
試點地區要確保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數據整合作業隊伍招標工作,選好選優存量數據整合作業隊伍,配強技術力量,及時高效推進試點工作。
03加強過程監管
各地級以上市要進一步梳理分析屬地林權類不動產登記存量數據存在的歷史遺留問題,結合國家和省級印發的有關文件要求,研究細化處理措施,指導試點地區更加準確、高效地化解歷史遺留問題,為各地級以上市全面推進存量數據整合工作探索路徑、積累經驗;要安排專人跟進試點地區數據整合工作,督促試點地區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杜絕“甩手掌柜”行為。
04全面總結試點經驗
各地級以上市要及時組織對試點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以及遇到的問題和困難、解決措施等進行梳理總結,供其他縣(市、區)參考借鑒。同時,要指導試點地區加強數據整合成果應用,有效支撐林權類不動產日常登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