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全面加強全省自然資源法治建設,根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的總體部署和自然資源部法治建設要求,省自然資源廳正式印發《廣東省自然資源法治建設實施意見(2021-2025年)》(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要遵循堅持黨全面領導法治、堅持惠民利民做實法治、堅持系統觀念實施法治、堅持綠色安全推進法治四項原則進行法制建設。
《意見》提出,到2025年,要基本建成與廣東省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自然資源法治體系,努力實現以下總體目標:
一是管理制度體系更加完備。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等制度供給取得重大進展,履行“兩統一”核心職責的制度政策日益健全,立法與改革決策有效銜接。
二是行政職能履行更加全面。“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自然資源領域營商環境持續改善,自然資源領域權責清單管理制度全面規范實施,省、市、縣三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權力清晰、職責明確,政務服務進一步規范化、標準化、數字化。
三是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更加明顯。“八五”普法規劃深入實施,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進一步增強,自然資源領域三大“陽光工程”建設成效凸顯,執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各類自然資源違法行為得到有效查處。
四是群眾權益保障更加有效。人民群眾在自然資源領域中的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進一步暢通,知情權、表達權、救濟權得到有效落實,自然資源領域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保障有力有效,信訪量明顯減少。
《意見》要求,要加快形成七個體系:
01 加快形成完備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加強自然資源重點領域立法; 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 要堅持立法與改革相協調。 02 加快形成高效的政府服務體系 全面實行清單管理制度; 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 切實提高政府服務效能。 03 加快形成完善的行政決策程序體系 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 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 04 加快形成嚴密的執法監督體系 以“長牙齒”的硬措施加大執法力度; 提高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 健全行政權力監督體系。 05 加快形成有效的訴源治理體系 暢通群眾訴求表述和權益救濟渠道; 持續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 發揮行政復議的監督糾錯作用; 加強和規范行政應訴工作。 06 加快形成多元的法治宣傳教育體系 堅定維護憲法尊嚴和權威; 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健全普法責任制。 07 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 加強黨對法治建設的領導; 完善法治建設推進機制。
《意見》強調,各地級以上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明確分工、壓實責任、狠抓落實,按計劃推進本地區自然資源法治建設各項任務,并按要求及時向省廳報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