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投訴單調查處理情況的報告
2020年11月4日,接到劉先生的投訴舉報件
主要內容為:被投訴人:楊玉綢、陸豐市金廂玉綢雜貨店,地址:陸豐市金廂鎮下蕉園村烏橋東金碣公路邊,拼多多店名稱:港貨通食品商行。本人在該企業店鋪購買的日本進口布爾本餅干(訂單編號201024-635925627642274)首先,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從日本進口食品農產品檢驗檢疫監管的公吿》(總局2011年第44號公告)的規定,案涉產品屬于核輻射地區食品國家禁止進口以及流通銷售。
我局接到該信訪投訴舉報件后,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指派執法三大隊執法人員進行核查;
現場核查情況:
2020年11月11日上午執法三大隊執法人員對陸豐市陸豐市金廂鎮下蕉園村烏橋東金碣公路邊進行核查,經現場核查:發現被投訴地址是一棟三層自建房,一樓有二間店面,大門緊閉執法人員敲門無人應答,通過其鄰居詢問了解,該店鋪2019年4月份至今已再沒營業,該店鋪負責人楊玉綢與其丈夫己搬到外地居住;執法人員于現場致電被投訴舉報人楊玉綢,電話通話期間,被投訴舉報人稱其夫妻是以網絡經營在廣州經營廣州發貨的模式,所網上經營產品是香港購入的不存在質量問題,其所經營網頁有相關產品信息,沒有欺騙及誤導消費者,不接受到局詢問調查及注銷經營資質證照,也不會對其拼多多網店的商品下架。
處置結果:綜合上述檢查情況,現我局處置方式為:1、將相關線索己向陸豐市公安局食藥環中隊進行通報;2、已將該經營單位列入異常企業名錄;3、局網絡交易監管股發函拼多多平臺要求下架店鋪名為“港貨通食品商行”的標簽標識不符合規定的進口食品,4、建議投訴舉報訴求人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相關規定,也可向購買商品郵寄發貨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陸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