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降低陸豐市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陸豐華潤燃氣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調整陸豐市城區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請示》(陸華燃請字〔2020〕12號)收悉。
根據陸豐市人民政府《陸豐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調整陸城自來水和陸豐市天然氣階梯式價格的批復》(陸府函〔2015〕264號)批準,我市自2016年1月1日起天然氣銷售價格實行動態管理,在保持價格水平相對穩定的前提下,銷售價格與進貨價格實行聯動。 鑒于上次調整價格2019年12月以來你公司現行天然氣進貨價格已達到啟動聯動機制的條件,經我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調整降低你公司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降低后的陸豐市天然氣階梯價格
1.居民用戶:實行三檔階梯氣價。每戶每月用氣量:
第一檔:1-30立方米,每立方米3.93元;
第二檔:31-35立方米,每立方米4.38元;
第三檔:36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5.13元。
2.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等用戶每立方米4.03元。
3.公用性質用戶每立方米4.13元。
4.工商業用戶每立方米4.93元。
二、我市管道天然氣計價方式、用氣優惠等仍按我局《關于調整陸豐天然氣價格推進居民用氣階梯式價格制度的批復》(陸發改價格〔2015〕24號)規定執行。
三、本次調整價格自2020年8月1日起執行。請落實明碼標價及收費公示制度,并向天然氣用戶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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