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合表電價政策是怎樣的?
答:
根據《關于執行居民階梯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價〔2012〕146號)規定:“一、執行合表居民用戶電價政策的認定:(一)執行合表居民用戶電價政策包括以下三種類型:一是未抄表到戶的統建住宅(包括商品房和機關企事業單位自建住宅、政府公租房等);二是住宅小區內執行居民電價的公共用電;三是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如學校、集體宿舍等)。此三類用電由供電企業直接按照合表居民用戶電價政策計收電費,即電價統一提高0.037元/千瓦時。(二)對于城鄉居民自建多、高層住宅的居民用戶,從發文之日起,可向供電企業提出申請,由供電企業核實認定后,按照合表居民用戶電價政策計收電費。認定標準為:城鄉居民自建多、高層房屋應具備單元式住宅結構,且每個單元具有永久性隔斷墻面。”根據《關于居民階梯電價“一戶多人口”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21〕826號)規定,“人數滿7人及以上的,也可選擇申請執行合表居民用戶電價。”
以上回復內容,僅作為咨詢服務意見,不作為行政許可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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