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廣東省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的通知
關于公布廣東省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的
通 知
以此件為準 特急
粵財預[2015]404號
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委),各縣(市、區)財政(稅)局:
根據財政部《關于公布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的公告》,我們編制了《廣東省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公布全省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本通知發布后,凡未列入《廣東省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的政府性基金項目,一律不得執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拒絕繳納。二、執行中政府性基金項目發生變化的,統一按照國家和省相關文件執行,省財政廳將及時更新目錄清單內容。三、按照《財政部關于完善政府預算體系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預[2 014]368號)規定,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復費、水利建設基金收入等的預算管理體系由政府性基金預算轉列一般公共預算管理。
附件:廣東省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