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
目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和職能
陸豐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為陸豐市氣象局屬下正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本部門決算為本級預算。
主要職責:
主要承擔我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的實施、管理和組織工作,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的建設和運維工作,應急科普宣傳、教育工作,以及市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陸豐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核定事業編制25名,財政補助一類,目前財政供養人員12名。
第二部分 2018年陸豐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預算表
具體公開表格見附件:2018年預算報表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陸豐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支出合計135.9萬元。與2017年度相比,支出總計增加70.1萬元,增長106.5%。主要原因:一是氣象事業機構經費的增加;二是住房公積金的增加;三是住房改革支出的增加。財政撥款收入58.59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支出合計135.9萬元。與2017年度相比,支出總計增加70.1萬元,增長106.5%。主要原因:一是氣象事業機構人員增加,經費相對跟著增加;二是住房公積金的增加;三是住房改革支出的增加;四是氣象影視制作業務費的增加。
財政撥款收入135.9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100%。財政撥款支出:1、基本支出105.9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8%,基本支出用于人員和公用,氣象影視制作業務費支出。2、項目支出30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2%,主要用于氣象基礎設施建設與維修維護。
三、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說明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63.6萬元,比上年增加25.1萬元,增加65%。原因:一是氣象事業機構人員和經費的增加;二是新增氣象影視制作業務費用;三是加大了十九大宣傳等工作力度,經費投入較大。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主要包括:辦公費16萬元,印刷費1.5萬元,水費0.7萬元,電費1.4萬元,差旅費4.8萬元,維修費12萬元,租賃費1.8萬元,培訓費2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3.4萬元。
四、“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無“三公”經費預算安排。
五、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政府采購預算金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本單位本年度無政府采購。
六、主要的民生項目和重點支出項目的績效評價結果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無民生項目和重點支出。
七、說明國有資產占有情況中,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過設備以及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臺(套)數。
本部門無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過設備以及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無其他說明事項。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